to come 版友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時間10年前 (2013/12/16 22: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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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東西我都一講再講了 全部整理成一篇 1. 申訴 AlbertSpeer 事由:文章代碼(AID): #1IbUu52K (Catholic) 不成立 根據後來公告的兩條規則 a. AlbertSpeer 和 come 均視為回應 Pietro 的文章 b. 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推 come:先請教宗把教廷的財產捐出來再說 11/28 12:03 推 AlbertSpeer:時常在捐啊 就樓上常常裝瞎子假裝看不見而已 11/28 12:18 雖然你引刑法 309 條 但如果按你的說法 只要當事人覺得自己有被侮辱就成立的話 那全天主教版能告你的人應該多到數不清了 ex:說人家眼睛不好 而且A大回應你教宗捐款一事 可視為可受公評之事 二來根據一般的社會通念 要說人家裝瞎子看不見就成罪的話機率過低 不然你去找一個判例來佐證 2. 申訴水桶三個月以及劣文 根據置底公告 回覆 AlbertSpeer a. AlbertSpeer 以表明本文不歡迎come推文或回文 寄信視為通知 非必要之過程 b. 回文認定不只從內容 也不可直接re該作者 作者: come (come come ) 看板: Catholic 標題: Re: [問題] 我該如何平息天主的憤怒? 時間: Sat Nov 30 23:12:15 2013 請問版主我在#1Ibr6bnK檢舉的文章並不被採納 那是不是表示我也可以不理會AlbertSpeer而任意回應他的文章? ※ 引述《AlbertSpeer (德國軍備部長)》之銘言: : 最近我做了一些不洽當的事 : 且因此與家人起衝突, 而且你的內文已經引用 AlbertSpeer 的文章 3. 政見部分刪去 2.2 「該管理人可任意刪除該群組之文章」 之任意兩字 並修改該項之條文 4. 芭樂 ID 我的確是講了 在此致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4.4
文章代碼(AID): #1Ihn7_RC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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