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ddhism 板 / flamerecca 板主 / 原申訴文 #1HVMOvh7

看板HumService作者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時間10年前 (2013/10/01 18:2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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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我想聲明 : : 過去如何判案 並非這次檢舉的內容 : : 這次檢舉的內容 只有一件事情 : : 就是 : : 文章代碼(AID): #1HEgOcra (HumService) : : 判決主文: : : 此次檢舉內容 不構成違反版規五的條件 故檢舉不成立 : : 這件事情。 : : 請小組長不要繼續拿其他板主在我未上任之前的判案要求我解釋 : : 以上。 : 根據 #1HEgOcra (HumService) 所轉錄之公告 #1HEgNbUm (Buddhism) , : 該判決公告係依照 #1H89IK6I (HumService) 中對板主的要求: : 板主應以與先前相同之標準「未先詢問本人而自行錯誤推論本人推文意思」 : 作為判決依據,並請板主依先前判例之標準作出一致的判決,而作出重審。 : 而 #1HEgNbUm (Buddhism) 重審的判決,亦未以與先前相同的標準作判決, : 且無法與先前判例有一致的判決,目前對判決的解釋皆傾向採用了新的標準。 : 若 flamerecca 板主無法作出解釋,請其他板主提出解釋。 : 如果板主無法解釋前後判決的一致性,我會再要求重審。 回小組長, 此乃未結案文之一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50.184.170

10/04 18:06, , 1F
本案申論期限至 2013/10/25 日止
10/04 18:06, 1F

10/05 14:04, , 2F
不是20天嗎?提出日是 10月1日
10/05 14:04, 2F

10/05 16:40, , 3F
因為沒照公告的規定
10/05 16:40, 3F
※ 編輯: thismy 來自: 60.50.183.166 (10/05 17:07)
文章代碼(AID): #1IIgG5sf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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