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一貫道板主wi1032判決

看板HumService作者 (I love Taiwan)時間12年前 (2013/05/02 19:5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是不是鬧版偏向主觀 而我個人也是認為違規成分較大 這部分我支持W版主 : : 再來 : : 針對板友tp6g4提出的 : : 3.依據其他板規,大多是被水桶7~9天 : : 針對這部份回答,每個板有每個板的風格,而板主的作法風格也有所不同 : : 在PTT上有許多的板在懲處作法風格與本板風格不同,相對的也有許多的板在懲處作風格 : : 與本板雷同,加上針對板規的部份,如有異議,有與板主群溝通過嗎?? : 關於這部份,我覺得版規是很ok的 : 但是我覺得版主依據版規的解釋不太ok : : 畢竟板上板規列出來的條款放置於置底處,不論新板友或是舊板友進來看見時,也會多 : : 看一眼,注意發文及推文的注意事項,且板主群時常針對板上的異議,會先勸導或警告 : : 在先,除非是無視板主的公告及勸導,才會執行板規論處。 : 我指的是一貫道本版中其他版規 : 一貫道本版的其他版規中,有明確指出罰則的天數,約略在水桶7天左右 : 但是沒有明確指出罰則的 : 卻處罰到30~60天 : 例如看看版規 : 有明確規範者,除散佈他人資料者30天以外 : 其他罰則都在7天以下 : 我的意思是說 不符「比例原則」 : 部份板友也在他篇推文中表達小組長處理方式的不恰當 : 舉證如下 : [公告] 針對realmuzic的文章 : 推 bj26bj:那幾個水桶實在太誇張了,對這個板失望透 114.40.166.194 04/27 00:43 : 此部份請小組長定奪 這部份由於是第一次事件 是照版規來判的 由於我們也覺得過重 所以新版規有多"一事一判"之原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10.102
文章代碼(AID): #1HWbGsUN (Hum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WbGsUN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