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不服一貫道板主wi1032判決
煩請小組長看看這樣的判決認定標準是否合理 謝謝
IGuanTao
361 m 4/26 wi1032 □ [公告] 板友GFDS tp6g4 realmuzic 水桶公告
推 GFDS:怎麼 別的宗教不尊貴是嗎? 58.114.104.136 04/22 00:26
推 realmuzic:G兄有求道? 36.233.147.192 04/22 11:41
→ GFDS:有 r兄有皈依或受洗嗎? 60.250.60.150 04/22 12:28
→ realmuzic:後學沒有皈依或受洗. 36.233.147.192 04/22 22:13
推文內容具有言語上挑釁,加上本板為一貫道板,道場上沒有皈依及受洗。
<違反板規>
二、1.c禁止言語上挑釁、引戰 違者水桶 7天
我不是很明白問別人有沒有受洗是一種挑釁
其實就是有人強調一貫道尊貴 我問他其他宗教不尊貴嗎?
如此而已
推 GFDS:基本上佛道教的玄關 沒有辦法證明是三寶之一 58.114.104.136 04/24 01:20
推 GFDS:莫非說是的人 已讀罷佛道所有經典? 58.114.104.136 04/24 20:11
推 GFDS:那根本就在於 我不太相信那是仙佛所批 58.114.104.136 04/25 00:29
→ GFDS:後學覺得 訓文要就全真 要就全假 58.114.104.136 04/25 00:30
→ GFDS:仙佛充滿的法會 怎麼能有假訓文 58.114.104.136 04/25 00:31
→ GFDS:可是後學覺得光是文筆就不像是高手所為 58.114.104.136 04/25 00:32
→ GFDS:你有你的因緣 我有我的因緣 打住吧 58.114.104.136 04/25 00:34
推文內容具有言語上的挑釁及毀道謗佛,加上說好就此打住還繼續討論。
<違反板規>
二、1.a勿與人爭執、對特定人事物有強烈負面文字 違者水桶 7天
二、1.c禁止言語上挑釁、引戰 違者水桶 7天
二、1.d無故毀道謗佛者 違者視情況處理
(二、1.d板主判定水桶7天)
我想這樣的文字說是強烈負面跟挑釁引戰 我個人很不認同
毀道謗佛....? 我講的都是真的 佛祖在我面前我還可以再講兩次
我最不能接受這個指控
3.板主在[公告] [資料] 白陽三寶的妙義與運用 鎖文處理內容裡提起
"不要再對"類似文章"引起議題繼續起爭議" (時間為Thu Apr 25 19:30:07 2013)
卻在□ [資料] 求道的好處及殊勝
推 GFDS:r兄 問題並不是白話還是文言 58.114.104.136 04/25 22:12
→ GFDS:至於訓文真假問題本來與道無關了 58.114.104.136 04/25 22:13
→ GFDS:請r兄不可過度延伸 謝謝 58.114.104.136 04/25 22:14
推 GFDS:本來就沒有人在否定道 有的話也不是我 58.114.104.136 04/25 22:16
推 GFDS:在下講話也憑良心 也講真話 58.114.104.136 04/25 23:01
推 GFDS:我再說一次 問題不是白話或文言 ok? 58.114.104.136 04/25 23:25
→ GFDS:至少請弄清楚別人在講什麼 58.114.104.136 04/25 23:26
推 GFDS:他說錯啥? 58.114.104.136 04/26 00:15
→ GFDS:多吃B群 維他命c 對你也有益處 58.114.104.136 04/26 00:16
→ GFDS:都你錯 你還叫他謹言慎行???? 58.114.104.136 04/26 00:17
推 GFDS:簡單的東西不要弄得那麼高深莫測就好懂 58.114.104.136 04/26 00:20
推 GFDS:那就好啦 前賢早點睡吧 晚安 58.114.104.136 04/26 00:24
→ GFDS:是啊 大家把話講明 多好 58.114.104.136 04/26 00:25
推 GFDS:XDDDD 222.251.16.145 04/26 07:55
推文內容具有對特定人事物有強烈爭執、挑釁、與板友tp6g4互應推文鬧板及忽視板主
公告。
<違反板規>
二、1.a勿與人爭執、對特定人事物有強烈負面文字 違者水桶 7天
二、1.c禁止言語上挑釁、引戰 違者水桶 7天
三、5禁止洗板、鬧板 視情形輕重處理
(三、5板主判定水桶90天)
板主說不要對"類似文章"起爭議
我相信也不是要搞一言堂 弄到大家可以貼文章但不能否定也不能討論
應該不是這個意思吧我想
況且我不認為這有強烈爭執還是挑釁 負面文字或是鬧板
反而在同一篇的realmuzic修文要t板友謹言慎行多唸經 多攝受 多迴光返照(?)
這還比較有點像挑釁 大家平起平坐討論 何必沒事高姿態要別人去加強這加強那
結果判決標準差很多
總之 我覺得wi1032板主的自由心證太過火了
請小組長裁奪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04.13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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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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