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佛板正式板規(文字版)

看板HumService作者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時間13年前 (2013/03/27 01:00),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3.凡經宣判公告後,如有不服者,請直接依照程序申訴。禁止針對判決結果,不斷 : 以寄信(2封以上)、或水球(4則以上)等持續擾亂板主,此視為刻意妨礙、擾亂板 : 務運作之行為。違者水桶1月。 信件與水球騷擾另有專板處理, 板主只有權力處理板面上的東西, 什麼時候板主能管到使用者寄信給他或水球給他,來當作看板水桶的理由了? 板主可以管到寄信與水球? 服! : 8.如於水桶期限解除時,於1月內若再違反任一板規者,除原板規水桶處分外,另再加 : 計水桶1年。 這點恐怕也沒有跟大家討論過吧...... 違規就水桶正常,還有另加一年的? 這種對付人的板規倒是設定得很週到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210.97.130

03/27 01:06, , 1F
請於該板討論板規。
03/27 01:06, 1F

03/27 01:08, , 2F
板主可以管到寄信與水球已違反站規了!
03/27 01:08, 2F

03/27 01:08, , 3F
違反站規的事,還要討論喔?本來就不容許的。
03/27 01:08, 3F

03/27 01:09, , 4F
我已經有說有一些有疑問的地方整理以後會提出來。
03/27 01:09, 4F

03/27 01:10, , 5F
這裡不是討論板規的地方,在這裡討論其它板友看不到。
03/27 01:10, 5F

03/27 01:10, , 6F
看來小組長也注意到了,大善哉。
03/27 01:10, 6F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97.130 (03/27 01:14)

03/27 01:14, , 7F
驚 居然可以推文了
03/27 01:14, 7F

03/27 01:15, , 8F
對,我把它解開了,不然一句話還要回一篇文章有點麻煩。
03/27 01:15, 8F

03/27 01:35, , 9F
可以推文真的比較方便orz
03/27 01:35, 9F
文章代碼(AID): #1HKTGuZt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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