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要求buddhanature 修正公告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13年前 (2013/01/25 23:4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這是本人疏忽,請見諒。 : : 不過聲明一下: 這件檢舉案因事關你與engram : : ,也須警告兩人,並無法說在案中不提你名字,請知悉。 : 見鬼了,第二封公告判決,你也沒警告我,還不是又把我名字例出來。 :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佛板的判決,是決定公開檢舉人名字還是決定不公開。 : 給個答案吧,不要選擇性的使用。 你的證詞必須當做陳堂證供,無法不提出你的名字,請知悉。 你指陳誰扭曲誰之意? 必須有個對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125.168
文章代碼(AID): #1H0gYW96 (Hum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0gYW96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