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討論] 反對違法任命的代理板主 對板規ꨠ…

看板HumService作者 (在小馬眼裡 我們都是they)時間14年前 (2011/09/15 22: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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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組務接管版法及代理板主任命辦法皆由「組長權力義務規範」所賦予的: : 「組規制定權」、「板主任免權」、「板務緊急處理權」而來。 : 這些規定的制定並非是組務擴權,反而是以明文方式規範這些權力的使用。 : 這些規定也在國研院組長看板提出過,感謝lovetoday提醒我們將此規定留 : 存一份於aboutboards。 : 因此過去依據這些辦法所做的任命依舊有效,並不影響本組現有人事任命。 : 人文宗教小組長Trunicht 詮釋都你們在說,講規定的都不遵守規定,明明要求報備核准,卻變成自個擴 權,違法任命本來就無效,我已要求群組長介入,等他決定再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3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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