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christianity板主選舉何時開始
※ 引述《lovetoday (在小馬眼裡 我們都是they)》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很顯然,現在在看板舉辦投票來選出新板主,過程就是很容易遭到質疑。
: : 我擔任基督信仰板板主的期間,也一直為同樣的事情遭到質疑。
: : 我不覺得有其它有新擔任板主的人,也需要受到一樣的質疑。
: : 就我所知,板主透過板上使用者在看板投票選出來,並不符合國家研究院的法規。
: : 可能是我法規不夠熟,如果你認為「只要是板上使用者公開選舉出來,就夠合法了」,
: : 可否請你指出國家研究院對板主上任的相關規定,謝謝。
: 答案就在上面,祇是你們自己不願做罷了。
當然不願意做,有正常管道可以使用,就應該採用正常管道。
如果屢次需要用到非常管道,那應該要修正法規,而不是隨意使用非常管道。
: 文章代碼(AID): #16ak9rww (HumService) [ptt.cc] Re: [問題] 請問關於基督信
: M前群組長:"我以暫時代理板主的權利和義務,提名 sitos 擔任板主群一員。"
: 文章代碼(AID): #16ayAhHH (HumService) [ptt.cc] [公告] 解除唯讀與辭去板主
: M前群組長:"新板主 sitos 已上任並將看板方向與板規訂出,
: Majestic 階段性任務以達成,故辭去板主一職"
: 這兩篇公告,群組長兼任基信板板主,並擁有身為該板板主的權利和義務,板主有
: 那些權利? 難道不能舉行板上投票選板主嗎?
小組長可以兼任板主。板主可以舉辦投票,板主也可以推薦其它人作為板主。
但投票和推薦板主之間沒有必然關聯,推薦板主並不具有民意基礎。
: 若要周延,就公告組務兼任板主,再舉辦板上投票。組務兼任板主並擁有板主的權
: 利和義務,這個案例組務至今未推翻過,不要跟我說沒這個規定。
這個案例沒有推翻過,不代表這就是一個好的方法。
況且你舉的這個案例也不是透過板上投票產生板主。
在我接任板主時就已經跟 Majestic 提過我不認為這是好方法,
我也提過我不是很願意在這樣的情況下上任,他則表示他需要一個板主來管板。
基於當時的需求,以及作這個決定的人是 Majestic ,我尊重他的決定,
因此我願意在他提出這樣提案的時候接受。
當時基信板沒有板主,有廢板的問題。現在有接管辦法,有代理板主,
已經緩解了不產生板主就面臨廢板的急迫性,我認為這給予更多的時間和空間,
可以找尋適當的人選擔任板主,因此我不願意在連署不過的情況底下,
用兼任板主再任命的方式,產生下一任的板主。
: : 雖然我覺得我接下來的回覆其實沒什麼意義,但還是稍微提一下。
: : 只要其餘未達資格的使用者補足了文章門檻,一樣可以投連署票,
: : 因此並不是不可能產生下任板主,也不會永遠選不出板主。
: 文章代碼(AID): #1ELfhkd9 (Christianity) [ptt.cc] Re: 投票地址有人知道嗎?
: 發文時間:Fri Aug 26 02:56:40 2011
: T組務表示:你知道要去哪裡開連署,自然也知道要去哪裡投投,你也知道哪些人的
: 投票才是有效的。所有的名單都是公開的,丟水球寫信去拉票不就好了,
: 你自己不去拉票,怪我勒?還是你拉了票沒人投你?
: 文章代碼(AID): #1ELucaA1 (HumService) [ptt.cc] [公告] 基督信仰版版友名單
: 發文時間:Fri Aug 26 19:55:10 2011
: 這二篇都是T組務發的文章,第一篇文顯見組務還未搞清楚,原有的投票名單不足
: 以選出下任板主,同日下午,或許有人提醒,這才公告調整投票名單,由代理板主
: 主導。
我不確定 Trunicht 當時回覆的時候是否是處於你所說的狀況,
如果你很想要知道,可能只能等他自己來回覆了。
: 在投票名單確定到參選人第一次連署結束(8.20),這段時間組務們可曾寄信要求投
: 票名單上的人文章數不足的人衝一下文章數? 有的話po上來,別讓我誤會。其實我
: 壓根就不相信在8.26前,你們有想到這個問題,不然就不會有調整名單的動作了。
如果我很擔心連署不過,或者是我很希望能很快產生板主,也許就會做這些事。
但我其實並不急於產生下一任的板主,所以我不打算鼓勵板友衝文章數。
對我而言一個板主能夠長久穩定地治板,減少爭議性的判決並能服眾,
比起快快找到一個板主,但出了問題又得要再找下一任板主要好得多。
我有檢查審核通過板友名單的人數超過四十人,所以我不認為連署必定過不了。
至於調整名單,是出於 pokky 的要求。他認為在不違反板友名單的原意情況下,
他願意付出額外的時間精力來整理有發過文的板友名單。既然有人願意作這些事,
只要審核的標準是公平的,我認為並沒有反對的理由。
: : 我現在考慮的是,透過看板備份的功能,將所有文章一次取出。
: : 再透過程式的方式去擷取發文者和推文者的 ID 。發文者的部份比較單純,
: : 但推文有可能被修改,或者錯認轉錄文中的原文推文,還沒有很好的想法。
: : 一旦實驗可行以後,我會和 Trunicht 討論,將原本登記制的板友名單,
: : 換成公告覆核的方式。也就是組務整理發文(或包含推文)的 ID 後,
: : 公告於板面上,並讓使用者覆核。若有需要增減再以人工方式核對。
: : 這樣可以解決登記制的問題,而審核成本也不至於太高。
: : 至於在修改這方面規則之前,事實上我們也已經允許代理板主重新整理板友名單。
: : 而不只限於現在已經登記的板友。不過為了得到絕對多數,只要還有機會,
: : 我還是很希望可以透過連署機產生下任板主。如果實在不行,
: : 我也會考慮採取板上投票的方式。我只是還沒那麼快放棄。
: 我想問你們一個問題,有了投票名單,除了投票門署差異外,選擇連署機與板上
: 投票到底差別在那裡?
差在是不是原本國家研究院規定裡透過民意產生板主的機制。
: 決定採用投票名單避免人頭干擾的 是你們組務
: 決定列入投票名單的資格和進行名單審核的 是你們組務
: 套句少林足球的話,球證、邊審、大會都是你們的人,採用那種方式投票有什麼
: 差別? 祇有投票名單內的人投票才算票,採行那種方式有什麼差別?
簡單來講,板上投票沒有產生板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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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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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 編輯: sitos 來自: 122.116.24.61 (09/03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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