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討論板規四-2

看板HumService作者 (遜到者)時間15年前 (2011/02/22 00: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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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opoj 信箱] 作者: opoj (遜到者)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板規四-2 時間: Thu Feb 17 23:26:21 2011 ※ 引述《opoj (遜到者)》之銘言: 2.檢舉者對於人身攻擊,能提出具體事證者,經板主判定,則人身攻擊直接成立。 依照目前基督信仰板的司法程序,檢舉人提出事證後 被檢舉人並沒有任何公平公正公開的權利 只能任由板主擺佈,這算是民主法治國家的精神嗎? 地方自治法的權限不可高於更優先的國家法律 因此本人在此對這一條法規提出譴責,要求板主正視 -- 離題的人請自重,想討論者請自行開新標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81.150

02/17 23:28,
要別人自重 也請自己先自重吧
02/17 23:28

02/17 23:28,
版主到底什麼時候要出來面對呀? 自己的政見經不起選民考驗嗎?
02/17 23:28

02/17 23:28,
你這種行為 也應該視為任意刪除推文
02/17 23:28

02/17 23:29,
不好意思齁,板規沒有說不可以刪除自己的文章,不爽不要推呀
02/17 23:29

02/17 23:33,
所以你好意思的自個兒學起公主囉
02/17 23:33

02/17 23:36,
連續三次重複刪文同時刪掉推文試圖規避刪改推文之規定
02/17 23:36

02/17 23:37,
在案例上有已判決為刪改推文之前例,原潑好自為之
02/17 23:37

02/17 23:38,
怪我囉? 你去求PTT站長修法啊
02/17 23:38

02/17 23:38,
大家看看16278 再看看我們自己 多麼的感到羞愧阿
02/17 23:38

02/17 23:40,
吾人只是提醒這種行為板主已經浸過人家水桶了
02/17 23:40

02/17 23:40,
如果你想再用下去,被桶機會只會越來越大
02/17 23:40

02/17 23:44,
唷,版主給你當好啦,你以為你是誰?
02/17 23:44

02/17 23:45,
作為板友吾人只是善意提醒,接不接受是原潑的權利
02/17 23:45

02/17 23:46,
只是吾人申訴原潑鬧板時,原潑好自為之,證據都備份了
02/17 23:46

02/17 23:47,
建議原潑可以再多刪幾次重潑幾次,讓證據更加有力一點
02/17 23:47

02/17 23:51,
想威脅我啊,我沒在怕的啦
02/17 23: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5.227
文章代碼(AID): #1DOfGmPE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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