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tholic板刪文及廣告文判決

看板HumService作者 (Ken)時間16年前 (2010/03/31 22: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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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以下是我對整件事的了解: : 「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一文六篇,在 Catholic 板發表後, : 經板主認定為相似標題之文章五篇以上,屬於看板違規行為,予以刪除。 : (請參考本板精華區 z-6-4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四項)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我現在不是以繼續申訴的角度在發言,既然判決結果已出爐, 您又說了可向群組長再上訴 (但為了這種小事誰有時間繼續搞) 只是純粹就這件事有感而發。 我轉錄那一篇原文總字數達數萬字、而原載媒體的網頁也是以分頁呈現的論文, 就只是為了豐富與參與前陣子的從基督信仰看死刑議題的討論, 分成六篇發表或許真的是沒注意到有這條站規, 但我也不認為那條規定是為了防堵像我這個案例的行為。 因為我根本沒有影響看板秩序的意圖和實際效果。 另外,版主的判決理由根本游移不定, 一開始說是宣傳文、廣告文,後來又說是洗版, 但他的推文警告和置底判決公告可都是以板規四和宣傳文在處理的。 如果真的是洗版,那他應該以這條站規警告我,而不是板規四; 如同他以板規七警告我,我就做了修正; 他若以這條站規警告我,那是否我改了各篇的標題, 讓它們重複的字數減少就沒問題了?就不是洗版了?就不是宣傳文了? 重點是,版主搬出適用性有問題的板規四(因並非活動宣傳文)和稍嫌嚴格詮釋了的站規 來對付我轉的那幾篇文章,我實在覺得有點小題大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2.193 ※ 編輯: fyao 來自: 220.132.82.193 (03/3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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