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函] 應小組長要求說明狀況
※ 引述《Majestic (需要革心才能創新)》之銘言:
: 請兩位板主至組務板說明以下幾點事項:
: 1. 目前佛教板板務運作狀態
: 2. 板主之間合作及 v 板主您提及板主重新選舉狀況
: 謝謝
您好:
與 haryewkun 板友沒有就板主之工作協商好,勞您費心.慚愧.
以下引相關之事實向您報告,倘若您認為內容有不適之處,您可以全權處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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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情緣起
爭執之緣起,在於劣者依板規處理板上事務,
har 板主如果有不同意之處,並不經過私下溝通,即於板面上公開表示不同意之意.
譬如:"文章代碼(AID): #18oASI0J (Buddhism) [ptt.cc] Re: [公告] free6295 版友相?"
一個[公告]一個板主同意,一個板主不同意.造成的困擾是:
1.這個公告,具有合法效力嗎?
2.假使 a 板主公告, b 板主只要表示反對的話一律無效.
那麼以後是不是只有 b 板主的裁決才算裁決? a 板主的服務權限還存在嗎?
所以對於 har 板主堅持於板上論板務的事,已經引起在下及板友的疑慮.
然而 har 板主的意見堅持(9/23)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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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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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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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9:03,
09/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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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09:03,
09/23 09:03
並且,如上頭所說的,har板主公開表示"私下談是一套說法,公開做是卻是另一套做法"等語,
公開質疑另一位板主的誠信.
在下私信向 har 板主質疑他這麼做的正當性,給予的回覆(9/23)是:
"我記得你曾經在版上說過,如果有人看到了一些自己不同意的事情,卻不提
出異議,就是代表說默認了當事人的做法。
既然如此,我在版上提出異議(而且只是小小一句),你卻說我是在版上踢
你的屁股……
我對此,謹慎的表示我的不同意。"
誠信是主事者服眾的絕對要素,
然而現在對另一板主公開質疑誠信,卻被認為"提出異議(而且只是小小一句)",
在下實在不瞭解其理、法為何?
故於溝通無效之後,在下深感無奈.
正於此時,在下因為替同性質板面 Taoism 板轉板主選舉文章,
har 板主未於轉文當日或隔日等日期表示異議或修改板規.
卻是於 9/23 日兩人討論未果不快之後,在完全未知會在下的情況下,
提出根據在下文章而修改板規之議:
→
09/23 13:53,
09/23 13:53
→
09/23 13:53,
09/23 13:53
在下提出審慎的質疑,卻受 har 板主視為同意.
欲修改板規,於一個板是何其重要之事.本板板僕僅依板規被賦予
管理方向:1.弘揚佛法。
2.維持討論區的秩序。
3.整理精華區,讓版友可方便閱讀到精要內容。
4.維護討論區的整潔,清理廣告、重複、不符板旨的文章。
之權責,簡而言之,超出其上的任何作為,應予討論溝通.
然而在此事上在下未受任何先前告知,
事後卻聽到" 如果原因真的是出在這里、如果V版主覺得自己被落了面子,那麼何不先
在私底下來信商量,討論如何解決?
反而直接訴諸公眾,欲要罷免版主?”"
之解釋.在下完全不懂這種行事的程序正義為何!
為釐清權責之行使,在下提出建議
"9/23 virulous □ [建議] 重新公投本版版主服務職務",提出票選,內容為:
"故經過在下仔細地思考過前因後果,
har 版主的行事態度與在下難合拍子,實到了彼此掣肘的情況;
又之前有版友提出版主改選或補選的建議(在下曾去信 har 版主詢問意見,但不獲回應),
故在下於此時提出:
如果 har 版主能同意的話,願擬"本版版主重新選舉"的提議,
建議選出 1.乙位版主由其徵選助手,或 2.公投乙位版主加若干副版主 的方案!
再者,額外附註說明的是,倘若屆時 har 版主在本版所獲的服務支持度高過在下,
即表示在下的服務方向確不合本版的需求,在下當即請辭服務工作,以免妨礙版務推行."
在下意願很單純,假使在下於這段服務過程中獲得肯定,那請 har 板主尊重.
假使事實是在下違反板友之意而行,願因此辭去服務工作,以免掣肘!
何況說句實話,
在下於佛教板因為執行板規時,不管合適或過當,都得罪了不少人.
相較於 har 板主的秋毫無犯,彼一選舉誰的支持多實在是未知數!
只要 har 板主自認行事正確,依投票確認管理權,不也是美事?
而 har 板主於 9月25日 日提出"公告"辭職的反應,為其選擇.
既已依板主權利"公告",即是正式的聲明,但在其未去職前仍有所有權益.
故10月1日,在下來信提醒har板主表示,本版版主選舉已置底邀請參與,於信末說明:
“倘若學長不擬參與該選舉亦不準備溝通,
那還請您依照本文的前兩行宣告,至 HumService 辭退該職,以利相關版務之進行.”
告知所有權利、義務.絕無遮掩行事.
而 har 板主對此一告知,不予理會.
故又於之後依 har 板主的公告告知:
“請參選.
如果您依然不參選,即視您將依公告放棄職權,
那麼於星期日就本次版主重新選舉,展開投票後,
投票完在下的票如果有過門檻,將邀請一位版友共同服務或是單一版主管理.....
希望您屆時已將版務於 humservice 將版權交接清楚,
不然在下只好在版務組依本次選舉結果,提出卸除您版主權責的建議.”
畢竟板主以公告方式辭職,接下來卻不予說明是否續任,對於板務也完全未參與.
在這個情況下,假使 har 板主仍使用板主名額,卻無服務動作.實是於理不合.
於此提出告知,原該是應有的.
提出小組長仲裁,
在下蠻有興趣的是,是在公告辭職之前或之後?
原有公告有完全的合法性、並且出於自己意願.
提出辭職後然後要求仲裁,這樣的程序應不符合法律流程!
在下要於此特別提出自責之處是:
至於"之前數次寫信詢問 har 版主對版務的意見,一向是石沈大海沒有消息",
可見"文章代碼(AID): #1931aaiJ (Buddhism) [ptt.cc] Re: [Buddhism] 看板 選情報"
所討論未回文之內容,論及詢問意見而 har 板主未給予回應的文章,並非空口.
然而以"一向"兩字說明,確是失去該有的言語準確度.於此確是過失.
唯一可以做為辯護的是:當時討論該文前不久,在下正因為詢問增補選板主一事詢問,
但未受 har 板主回應以致拖著,被板友質疑沒有處理,故遭受責備.
在下確於用詞上因情緒而失允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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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當今處理
有關重新選舉之議,
無有板友願續接服務,又造成一些板友鼓躁反對,實造成佛板的問題.
在下察覺於此之後,知道不論自己有理或無理,總之已造成大家困擾.
故在下已知收束自己,既然 har 板主要求重視他的意見,不能合於意見的要公開討論.
那,在下目前的處事之法,就是每件事討論至得到同意,再公告處理就好.
目前有幾案尚在討論中.....未得到同意的總之先擱下.
以和為貴.....相信這樣的合作方式能合於大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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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分做 該事緣起 與 當今處理,依事實向您報告.
相關的協調之處,勞煩之處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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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聚皆消散,崇高必墮落,合會要當離,有生無不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214.138
※ 編輯: virulous 來自: 140.128.214.138 (11/28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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