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扯!女兒遭欺負 檢察官濫用職權率警恐嚇幼兒園

看板Hualien作者 (玉子醬)時間5年前 (2018/07/27 11:04), 5年前編輯推噓16(18219)
留言39則, 1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http://www.hlc.moj.gov.tw/ct.asp?xItem=523195&ctNode=5889&mp=024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7年7月26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王怡仁 電話:03-8226153轉211 本署偵辦林○佑檢察官與員警共同涉嫌妨害自由案件,業經偵查終結,刑事責任部分因犯 罪事證明確,業於107年7月25日將林○佑檢察官提起公訴,行政責任部分本署定於今日召 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評定是否移送檢察官職務評鑑;員警部分為緩起訴處分。 本署書記官長於107年6月28日下午4時許接獲幼兒園家長通報,稱本署林姓檢察官在花蓮 市某幼兒園有言行失當之情事,經檢察長指示書記官長立即前往幼兒園瞭解實情,發現林 ○佑檢察官帶同二位員警在上開幼兒園,稱伊懷疑其在該幼兒園就讀之女兒遭受其他學童 霸凌,要求園方提供監視錄影檔案攜去查明,經園方不斷安撫婉拒,書記官長亦勸檢察官 應即離開,三人始行離去。經官長向園長詢問事件始末,返署後立即向值週主任檢察官報 告,主任檢察官翌(29)日即行簽報檢察長,經檢察長指示交由婦幼組主任檢察官以「無 則還其清白,有則嚴刑重懲,以彰法治」為旨指揮偵辦。 承辦主任檢察官於分案當日即行前往幼兒園,在幼兒園園長協助下取得當天全部錄影、錄 音紀錄,並持續密集傳喚該幼兒園在場之相關證人、員警、林○佑檢察官,且多次履勘現 場並親自勘驗錄影、錄音紀錄以釐清案情。經查林○佑檢察官懷疑其女在班上遭同學霸凌 ,且幼兒園老師未妥善處理,遂心生不滿,因護女心切,竟不思理性解決問題,於民國 107年6月21日休假前往幼兒園,不顧園長及老師之勸阻,帶同偵查佐邱○正進入教室訊問 學童,妨害學童及老師上課之權利,並使在場學童與老師行無義務之事而接受其訊問。林 ○佑檢察官又於同月28日休假帶同偵查佐邱○正、小隊長林○民共同前往幼兒園,要求園 長提供教室監視錄影檔案供其攜回檢視,園長表示因涉及其他學童之肖像權,不便提供檔 案讓其帶走,但歡迎其在園內觀看,林○佑檢察官因此心生不滿,出言恫嚇園長,要求並 無交付義務之園長交出上開監視錄影檔案,因本署書記官長接獲通報趕往處理並勸離始未 取得。案經承辦主任檢察官深入偵查,認為事證業已明確,其中陪同前往幼兒園之邱○正 、林○民以司法警察身分共同前往幼兒園,造成幼兒、老師恐慌雖屬事實,惟二司法警察 係受林○佑檢察官之邀約休假共同前往,在場時雖有協助檢察官以推波助瀾,但二員警說 話時口氣尚稱平和,且事後深表悔悟,並當庭書立悔過書,日後應無再犯之虞,經承辦主 任檢察官同意為緩起訴處分;林○佑檢察官明知檢察官職責係打擊犯罪,肩負保護社會弱 勢者之使命,竟負所託,為上開犯行,業經承辦主任檢察官於7月25日提起公訴,以昭炯 戒。本署並已擇定今日下午召開本署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屆時將決議是否將林○佑檢 察官移送檢察官評鑑。 -- 某人口中所謂的霸凌 在這個事件應該是指老爸帶人去幼兒園「妥善處理」這部分吧? 所以這個霸凌事件真的應該要好好處理一下 作法可以參考上篇推文中的建議 節錄如下

霸凌的加害者去死,那麼小就欺負別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23.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alien/M.1532660684.A.6F6.html

07/27 12:16, 5年前 , 1F
1.是否真的有霸凌情形?2.校方的處理情形?3.家長是
07/27 12:16, 1F

07/27 12:16, 5年前 , 2F
否有先至校方了解?或請老師與對方家長討論?
07/27 12:16, 2F

07/27 12:17, 5年前 , 3F
很多東西在新聞裡沒有寫出來,就沒辦法做評論吧
07/27 12:17, 3F

07/27 12:19, 5年前 , 4F
推樓上 真的不要被媒體帶風向
07/27 12:19, 4F
這是地檢自己的公開新聞稿 連結就直接是地檢網站 不是記者寫的新聞 媒體要帶什麼風向? 你說是我跟你在ptt帶風向還比較合理啦 附帶一提 這件是檢察署已經偵查完畢認為有犯罪 所以已經把林檢察官起訴了

07/27 12:22, 5年前 , 5F
恐嚇,濫用職權雖然是事實,但我也很在意園方原本
07/27 12:22, 5F

07/27 12:22, 5年前 , 6F
的處理態度,假設我自己的小孩是被霸凌的對象,我也
07/27 12:22, 6F

07/27 12:22, 5年前 , 7F
是會很生氣
07/27 12:22, 7F
幼兒園本來有沒有霸凌 那是另一個問題 就算真的有霸凌而且園方不處理 也輪不到檢察官帶警察去當場訊問幼兒 老實說 說幼兒園的幼兒會霸凌 還不如說是老師有不當管教比較有說服力啦 但是今天檢察官老爸針對沒有立案的事件 私自帶警察二次前往幼兒園 還當場訊問幼兒跟老師 之後又恐嚇園方交出錄影 這件事本身就已經是非常嚴重的霸凌甚至刑事案件 一直說霸凌霸凌 結果對於在眼前的霸凌事件好像一點也沒有生氣嘛 ※ 編輯: tamakochan (114.37.123.242), 07/27/2018 13:08:50

07/27 13:13, 5年前 , 8F
免職吧!!!!
07/27 13:13, 8F

07/27 13:44, 5年前 , 9F
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 就算真的疑似有霸凌 你也是該
07/27 13:44, 9F

07/27 13:45, 5年前 , 10F
用家長身分去了解 今天都還沒立案 你就帶員警前往
07/27 13:45, 10F

07/27 13:45, 5年前 , 11F
檢察官身分是給你這樣用的唷
07/27 13:45, 11F

07/27 15:25, 5年前 , 12F
檢方本來就不對,也該譴責,也該送司法處理,甚至
07/27 15:25, 12F

07/27 15:25, 5年前 , 13F
革職都不為過,只是以家長的立場來看,好奇學校的處
07/27 15:25, 13F

07/27 15:25, 5年前 , 14F
理方式而已
07/27 15:25, 14F

07/27 19:02, 5年前 , 15F
小孩間有無霸凌不知道, 檢警確定濫權公器私用
07/27 19:02, 15F

07/27 20:08, 5年前 , 16F
噓J..2、3歲的小孩是要霸凌個3小,你記得你2歲的時
07/27 20:08, 16F

07/27 20:09, 5年前 , 17F
候被別人講過什麼嗎? 遇到這種事情重點是教小孩怎麼
07/27 20:09, 17F

07/27 20:10, 5年前 , 18F
做才是對的,而不是兩三個大人去把小孩嚇到失禁
07/27 20:10, 18F

07/27 20:56, 5年前 , 19F
3歲小孩到底要霸凌什麼 如果我小孩被這樣污衊絕對
07/27 20:56, 19F

07/27 20:56, 5年前 , 20F
07/27 20:56, 20F

07/27 20:57, 5年前 , 21F
告他
07/27 20:57, 21F

07/27 22:27, 5年前 , 22F
好奇問你們怎麼知道小孩年紀是2~3歲的啊? 哪邊有寫?
07/27 22:27, 22F

07/27 23:32, 5年前 , 23F
電視台的新聞有說是三歲小孩
07/27 23:32, 23F

07/28 00:27, 5年前 , 24F
幼兒園能多大
07/28 00:27, 24F

07/28 06:30, 5年前 , 25F
回q大,通常六歲就上小一,往回推就知道幼兒園的幾
07/28 06:30, 25F

07/28 06:30, 5年前 , 26F
歲了
07/28 06:30, 26F

07/28 18:44, 5年前 , 27F

07/28 18:44, 5年前 , 28F
180728/1400015/
07/28 18:44, 28F

07/28 20:32, 5年前 , 29F
被嚇到失禁小孩的老爸如果是有guts的黑道應該把檢察
07/28 20:32, 29F

07/28 20:33, 5年前 , 30F
官的六根淨一淨 懲戒"霸凌"
07/28 20:33, 30F

07/28 20:35, 5年前 , 31F
看到小孩被"霸凌" 義憤一下 好像人之常情 XDDD
07/28 20:35, 31F

07/28 20:46, 5年前 , 32F
幼兒園是比幼稚園的小班還小的小孩?
07/28 20:46, 32F

07/29 00:27, 5年前 , 33F
真有霸凌是小孩不對.仗勢欺人就不適任檢察官.兩碼事
07/29 00:27, 33F

07/29 07:24, 5年前 , 34F
現在都叫幼兒園
07/29 07:24, 34F

07/29 09:27, 5年前 , 35F
不管幼兒園裡有沒有霸凌、園方處理得如何,檢察官帶
07/29 09:27, 35F

07/29 09:27, 5年前 , 36F
警察去幼兒園開審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且檢察官對
07/29 09:27, 36F

07/29 09:27, 5年前 , 37F
園方的舉動不也是霸凌嗎?這是最壞的示範
07/29 09:27, 37F

08/01 18:53, 5年前 , 38F

08/01 18:53, 5年前 , 39F
180801/1402319/
08/01 18:53, 39F
文章代碼(AID): #1RMelCRs (Hualien)
文章代碼(AID): #1RMelCRs (Hua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