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市公所強力落實路平
之前路平實施之後,中正路真的變比較好走~~~
BUT
今天騎機車從監理站那回來,走到和平路與中正路交叉路口前的紅綠燈時,碰一聲
嚇一跳,地上不知道是補過下凹還是凸出來,前叉感覺快壞掉....
再往前走,也多了一些補丁都沒補平,都是凸出來的。
再來就是,中央路什麼時候要重鋪呢?新生橋下去路爛得要命
今天剛好看到一則新聞,日本交流生覺得台灣的路為什麼都不平............
為什麼台灣民眾都要忍受爛路........政府Z馬幫幫忙= =
以上有感而發
※ 引述《chun0303 (chun)》之銘言:
: 要求管線單位開挖後確實回填 臨時修補也要符合規定
: 記者魯如宇/報導
: 道路不平,一直是民怨之首,花蓮市公所為落實路平政策,加強稽查各管線單位開挖後
: 的回填工作是否落實。市公所主任秘書陳志強指出,不是繳了錢就沒責任,施工單位除了
: 繳交路面修復費外,還應落實「假修復」的品質,也就是臨時性修補也要符合規定,如此
: 才能共創路平願景。
: 陳志強表示,最近有不少民眾反映,市區道路開挖後的回填不平整,造成用路人行經時
: 顛簸不已。由於花蓮市為首善之區,更是國內外旅客經常造訪之處,所以為提升花蓮市「
: 觀光之都」形象,並提供安全的用路空間,市公所近日內派員加強稽查申請開挖路面單位
: 。
: 陳志強說,曾有民眾因為「路不平」而詢問施工的管線單位,但都獲得「錢已經繳給市
: 公所」的答覆,造成民眾對市公所的誤解。陳志強說明,管線單位繳的是修復路面工程費
: 及道路挖掘許可費,但開挖後的回填仍屬管線單位的責任,不該將修復路面的責任推給行
: 政機關。
: 為加強路面品質管理,市公所將依「花蓮縣道路挖掘管理辦法」規定,要求申請路面開
: 挖的管線單位若經核准後,必須在施工完成後隨即進行臨時性修補,且道路挖掘前應先做
: 路面切割,復原時路基需以CLSM(超低強度水泥質材料)或MRC(多功能再生混凝土)材
: 料回填,至於路面假修復的瀝青鋪面必須達五公分以上,並力求平整,原路面的標線也必
: 須標妥。
: 陳志強表示,市公所將不定期、不定點派員進行抽驗,透過落實監督的機制,要求管線
: 單位回復平整的道路空間,如不配合抽驗或抽驗不合格者,市公所將暫停一個月受理道路
: 挖掘申請。
: http://tinyurl.com/3c52lbb
: 心得: 最近市區很多地方都在執行路平,希望有天全市的馬路都能平坦好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4.34
噓
03/31 19:11, , 1F
03/31 19:11, 1F
推
03/31 19:16, , 2F
03/31 19:16, 2F
→
03/31 19:16, , 3F
03/31 19:16, 3F
推
03/31 19:33, , 4F
03/31 19:33, 4F
推
03/31 20:08, , 5F
03/31 20:08, 5F
推
03/31 23:07, , 6F
03/31 23:07, 6F
→
03/31 23:36, , 7F
03/31 23:36, 7F
推
04/01 20:52, , 8F
04/01 20:52, 8F
→
04/02 00:29, , 9F
04/02 00:29,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