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記] 溪邊的樹‧老羊與海

看板Hualien作者 (雪人)時間13年前 (2010/12/11 01:30), 編輯推噓10(10033)
留言4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店名:溪邊的樹‧老羊與海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06號 電話:(03)824-2875 時間:(星期二至星期五)07:00~12:30 (星期六)07:00~16:00 (星期日至星期一)公休 圖文版:http://tinyurl.com/2ctpa5o 溪邊的樹‧老羊與海 這麼夢幻般的西式餐點類型的店名..聽到後就一值就很想嚐鮮 無奈早起對個人來說是件艱鉅的挑戰 再加上地理位置略遠(我是說從東華大學壽豐校區出發) Google Map會告訴你這間店就位在花蓮地方法院的正對面 白話的方式會跟你說從府前路經過Country Mother's過沒多久就可到達 用餐空間並不大 店內散發著咖啡店或是下午茶悠閒的氣氛 花蓮慢城的步調 我想剛睡醒抱著睡眼惺忪的雙眼 來這裡吃個早點的感覺應該很不賴 店內並沒有點單 找到位子入座後直接在吧台吧跟老闆點餐 餐點類型主要分成手工三明治..布魯塞爾鬆餅..以及美式煎薄餅 每種類型旗下均有三種口味供選擇 套餐的方式(含飲料)會比較划算 ex 手工三明治套餐的價格剛好為100元整 三明治的麵包 有白麵包跟雜糧麵包兩種可選擇 純手工自製的歐式鄉村麵包 光看就覺得口感扎實充滿嚼勁 熱可可 味道十分香濃(個人還蠻推薦的喔) 熱咖啡 用鮮奶取代奶精 煙燻里肌(白麵包) 兩片麵包裡擺了好幾片的里肌肉 放置於旁邊的"配菜"(蕃茄..青椒..黑橄欖與酸黃瓜片) 其實是要夾在麵包裡面一同食用的 不過老闆擔心有些人可能對特定的蔬菜有"距離感" 因此將這些配菜放在旁邊讓客人可以自己依喜好添加 煙燻里肌(雜糧) 附帶說明一下盤子旁邊附的小杯子 裡頭裝的是湯品 此行去的附湯為洋蔥濃湯 溫熱的湯喝起來很清很順口 洋蔥燉的入口即化的軟爛 香料烤雞 這是三明治的另一個菜色口味 相較於里肌 香料烤雞其雞肉有烤過的味道 美式煎薄餅(太妃糖) 最後大家合點一份"甜點"來嚐嚐 美式薄餅的口感十分鬆軟 在上桌後趁熱的時候口感是最棒的狀態 刀叉輕輕一劃就能切下 單吃就可以吃到麵粉的香氣 再沾上太妃糖醬味道更棒 (太妃糖味道像是森永牛奶糖) -- ※ 編輯: dagun0513 來自: 111.243.214.39 (12/11 01:31)

12/11 01:45, , 1F
好棒
12/11 01:45, 1F

12/11 10:59, , 2F
一直想去..但是總是沒遇到開門時間!!=___=!
12/11 10:59, 2F

12/11 17:18, , 3F
我記得店主說他們不想上ptt....
12/11 17:18, 3F

12/11 20:42, , 4F
這間店行事一直頗低調,不喜歡被廣告吧。
12/11 20:42, 4F

12/11 20:44, , 5F
既然都已經唸到大學了,可能要注意尊重別人的隱私。
12/11 20:44, 5F

12/11 22:22, , 6F
樓上的 人家可能並不知道這間店想低調 沒必要這樣酸
12/11 22:22, 6F

12/11 22:23, , 7F
人家吧 都打了那麼多字 人家是真心想分享的
12/11 22:23, 7F

12/11 22:36, , 8F
樓上+1
12/11 22:36, 8F

12/11 22:38, , 9F
再+1,說原po不尊重隱私太過分了點
12/11 22:38, 9F

12/11 23:05, , 10F
不管怎樣 公開之前先詢問過店主應該是基本禮貌吧
12/11 23:05, 10F

12/11 23:09, , 11F
難道PO食記都要先詢問店家喔??還好我只有兩篇心得= =
12/11 23:09, 11F

12/11 23:10, , 12F
像我這種不會主動跟店家哈拉的,還是別發表比較安全
12/11 23:10, 12F

12/11 23:16, , 13F
我覺得要詢問這種想法很好,但是目前沒有這種慣例吧
12/11 23:16, 13F

12/11 23:17, , 14F
現在網路上100篇食記中有一篇問過就很了不起了
12/11 23:17, 14F

12/11 23:18, , 15F
我是覺得委婉跟原PO說一下讓他刪文,但酸人就不好了
12/11 23:18, 15F

12/11 23:21, , 16F
我覺得這樣就要原PO刪文會讓原PO覺得很委屈吧
12/11 23:21, 16F

12/11 23:21, , 17F
畢竟店家應該也沒有明確告知客人自己不想被推薦阿
12/11 23:21, 17F

12/11 23:22, , 18F
原PO基於熱情分享才上來PO的,這樣會有寒蟬效應吧@@
12/11 23:22, 18F

12/11 23:23, , 19F
其實我還想問"隱私"的定義,這種公開店家能算隱私嗎?
12/11 23:23, 19F

12/11 23:27, , 20F
應該是原波把老闆的原本職業都公開了,這樣不好吧
12/11 23:27, 20F

12/11 23:27, , 21F
樓上,那我看食尚玩家早就被告到死了 XD
12/11 23:27, 21F

12/11 23:28, , 22F
恩 職業那邊可能修文改掉會比較好一點
12/11 23:28, 22F
※ 編輯: dagun0513 來自: 111.243.214.39 (12/12 00:06)

12/12 11:58, , 23F
某樓這樣只會反效果讓人不想去這間店吧
12/12 11:58, 23F

12/12 11:59, , 24F
再者食記這東西本來就這樣 人家真心推薦還要被酸隱私
12/12 11:59, 24F

12/12 12:01, , 25F
一般的店即使低調 有人願意推薦應該開心都來不及吧
12/12 12:01, 25F

12/12 18:20, , 26F
我的想法很簡單,店家也是人,能公開的就會公開。
12/12 18:20, 26F

12/12 18:20, , 27F
今天就算一萬間裡面只有一間,還是需要客人的尊重。
12/12 18:20, 27F

12/12 18:22, , 28F
不過我的網路用語如果如此犯眾怒,想必已偏激,那麼
12/12 18:22, 28F

12/12 18:23, , 29F
就請版眾們海涵,如有大鑊也請原PO做文章更動,謝謝
12/12 18:23, 29F

12/12 18:31, , 30F
另附上:http//ppt.cc/v78~
12/12 18:31, 30F

12/12 18:35, , 31F
如無法開啟請搜尋"網路隱私權"。
12/12 18:35, 31F

12/12 18:36, , 32F
真正的隱私權並不是將所有的個人資料抹滅,而是做到
12/12 18:36, 32F

12/12 18:37, , 33F
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比方要用別人的個人資料一定
12/12 18:37, 33F

12/12 18:37, , 34F
要事先提醒與告知。
12/12 18:37, 34F

12/12 18:39, , 35F
也許是我太自以為是,想說大家都知道。這點我很抱歉
12/12 18:39, 35F

12/12 18:41, , 36F
但最終是希望,此條不要被立成法律,網友們也別受害
12/12 18:41, 36F

12/12 18:47, , 37F
另,我也沒有要求原PO刪文@@",推文裡只有說店家不喜
12/12 18:47, 37F

12/12 18:48, , 38F
被廣告,尤其是隱私的部份......Q.Q,不要什麼罪名
12/12 18:48, 38F

12/12 18:48, , 39F
都往我身上砸~~
12/12 18:48, 39F

12/12 18:50, , 40F
偶只是一個吃到好吃的不會跟別人分享怕排隊的吝嗇鬼
12/12 18:50, 40F

12/12 20:25, , 41F
我覺得它不是廣告 那是"個人食記"的分享
12/12 20:25, 41F

12/12 22:13, , 42F
沒有人說tenlia大你要求原po刪文,那只是另一個版友
12/12 22:13, 42F

12/12 22:13, , 43F
建議的其中一種作法而已,並沒有什麼都怪你吧
12/12 22:13, 43F
文章代碼(AID): #1D0cEqmg (Hualien)
文章代碼(AID): #1D0cEqmg (Hua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