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的都市計畫容積轉移規定

看板Hsinchu作者 (貪玩的小孩)時間7年前 (2016/11/09 16:4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a7420852 (EL PSY CONGROO)》之銘言: : 市政府有考量避免朝山及漁港都計(比較外圍地區)的公設保留地 : 大量容移至市區,造成市區發展過於擁擠,影響生活品質及公設容受力, : 所以有這樣的規定。 先看這則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583475 這說法實在自打嘴巴, 開放跨區轉移才是造成精華市區發展過於擁擠的原因。 : 目前可互相容移的四都計內的香山區最遠是到大庄路,元培街附近 : 因為係因應公設用地可容移,法令有考量地價間的關係, : 如果香山區地價相對低,移進市區的容積量,也會跟著打折 : 政府也希望也能因此透過容移解決部分公設保留地取得的問題 : 很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如道路、公園、綠地、停車場用地等) : 以目前用市價徵收的預算,是很難取得的,借由容基移轉來解決 : 也是目前中央或其他縣市常用的方式之一 : 但又為了避免合併為一主計區後,過多公設用地容移量都到市區來, : 才有這樣的規定,限制朝山,漁港都計區不得跨區容移 : 為何跨區轉移容積會打折, 但政府卻認為這樣跨區容積轉移做法 會解決公設保留地取得問題? 當然就是知道地主有利可圖啊! 跨區容積轉移容積就算打折, 轉移後的容積價值仍然暴漲。 難怪會有人會去收購那些公設用地。 倒楣的是精華區容積越灌越多, 超過土地開發容量。 上面新聞說了,是啊其他縣市有相同做法, 但因為有造成發展失衡圖利到地主被拿來檢討了, 怎現在換成新竹市要開始這樣亂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18.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78681303.A.573.html

11/09 17:04, , 1F
很有道理!
11/09 17:04, 1F
文章代碼(AID): #1O8kBNLp (Hsinchu)
文章代碼(AID): #1O8kBNLp (Hsin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