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樓上鄰居很吵,你會怎麼處理?
原文恕刪
有些板友認為公權力無效 有些只能暗幹繼續忍耐
我想說 公權力當然是有效的! 只是你要去爭取!
現行法律至少有兩項條文可以處理這種情況
一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47條 二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三款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
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
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三款: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賠了幾十萬的判決案例:
http://ivy1.epa.gov.tw/noise/CC/law/law-96/92-3218.htm
新聞:別再忍了! 公寓噪音 依法管得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feb/29/today-south8.htm
這兒不是推薦大家遇到了就直接call 110 反而建議先去按電鈴(態度委婉)或留字條
因為有些住戶不是故意吵人 他們聽了就會改
曾經樓上住戶很吵 我講了三次才解決 原來他們不知道小孩玩某些玩具才會這樣
一次次溝通最後才發現原因 之後也就安靜了
現在遇到隔壁狗叫 留字條按電鈴都不理會 我才報警處理 警察態度當然有好有壞
像來的兩位一熱心一冷淡 110的行政人員兩次都很熱心(我打了兩次110)
我想大部分警察都會處理 不處理就報上面法條給他聽 或是多打幾次110
其實最難是第一步 被吵到不爽還要心平氣和去按電鈴 一句話~辦不到!
我當時是鼓起很大勇氣才去按電鈴 當然call 110也是
鼓起勇氣去吧! 不然內傷只有自己知
call 110最好在事發時call 警察現場聽到通常就直接處理了
除非對方死賴不開門(我隔壁的養狗住戶) 警察怕半夜按電鈴擾民 才會延到隔天處理
我是不建議吵回去 這樣原本沒錯的變有錯 如果還被檢舉就真的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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