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申訴] HsinTien版版主群-turtao回應

看板HsinTien作者 (..水藍色星光..)時間13年前 (2011/06/07 10:37), 編輯推噓42(4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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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組務版稍微關心了一下目前的狀況 就看到最新版龜回應的文章讓人很爆氣 礙於在組務版非檢舉當事人不得回應 就轉回來回應一下... (不喜歡組務轉錄文的可以略過 革命非常時期 希望大家諒解XD 謝謝^^") : 作者: TurTao (beach) 站內: L_TaiwanPlaz : 標題: Re: [申訴] HsinTien版版主群kurosaki1986/turtao : 時間: Tue Jun 7 01:56:39 2011 : #1Dv_3il_ : 永和區極為鄰近新店,PO文協尋又為緊急事務 : 於情於理於板規(2-1),均應屬可接受範圍,故該協尋文並未違反板規 : 置底實為我所設,經板友反應後早已取消置底 : 況且,此案板務認為該文並未違反板規 : 板務為協助板友而將其合格協尋文置底,應屬合理之權力運用範圍 : 此一置底運用模式於許多地方板均可見,並非本人之獨斷作為 你在這邊說 這篇置底的協尋文是因為:"鄰近新店+緊急事務" 請版龜看看你自己之前的解釋文: ─────────────────────────────────────── 作者 TurTao (beach) 看板 HsinTien 標題 Re: [公告] 解釋 時間 Sun Jun 5 01:41:53 2011 ─────────────────────────────────────── 1.最近置底比較空,故騰出三篇空間來服務急需的板友們 該篇協尋是我不慎看錯,沒注意到該文非屬新店區內之遺失案件 但永和區仍屬相當鄰近新店之行政區,如同板上接受烏來事務一般 故於板上發協尋文仍屬可接受範圍,板規亦有載明鄰近區可接受 但不慎將其置底為本人之一時失察,在此致歉 ─────────────────────────────────────── 你明明在新店板上第一次解釋是:"不慎看錯 一時失察" 黃字部分的用語"但"也明講了你是先不慎看錯一時失察後才引用這理由來合理化行為 請問 為什麼到了組務版又改口說是:"鄰近新店+緊急事務" 好像你從頭到尾都沒有錯一樣? 我不明白為什麼換個地方說話 你就可以變了一個樣子? 其實 整件事情大家在意的並不是說你不可以把非新店人的緊急事務置底 而是你之前一再對新店版友用嚴格的版規一再的砍文打壓 造成大家的不便跟困擾 之前新店板上也已經提出來討論過了 你也是一概用"版主僅按版規行事"的理由來堵住大家的口 既然如此 你要大家接受你如此鐵血治板的原則:違反版規一概懲處 那你是否應該要一視同仁 為什麼卻額外因為你個人的判斷而有這樣雙重標準? 不是新店版友不能容許"寬容的執法" 是因為大家之前已經討論也陳情過了 但你依然故我的"堅持你的理想" 那既然這樣 你事後突然神來一筆的寬容置底 你要大家怎麼寬容以待呢? : #1DwjgOoK : myohmine板友文章為徵求至新加坡代買藥品,證據如附件 : 新店板為一地區板,板規2-1有明訂,文章需與新店相關(屬地主義) : 而該文內完全無任何與新店有相關,故遭刪文 : (此案應由myohmine申訴才符合程序吧?) 此案m版友已經在新店板上po文表示不滿了 l版友也將其文轉過去 就算內文完全跟新店無關 但他身為已經自介過的版友 也在新店板上發過不少文 發文標題甚至寫明:"版友" 內文也有"版友" ─────────────────────────────────────── 作者: myohmine (Gumption) 看板: HsinTien 標題: [問題] 近期會到新加坡的版友 時間: Mon May 9 23:13:56 2011 ─────────────────────────────────────── 試著上來問問 希望可以獲得幫助 想請問有無版友 近期會到新加坡去? 因為母親急需要一款 余仁生的 活血鎮痛風濕膏 Stick-Well Herbal Medicated Plaster 新加坡有余仁生的店面 也有此款貼布 母親實在是痛的不得了 貼過許多種活血鎮痛藥布 只有余仁生的此款貼布膏最有效 想請問有無版友會去新加坡旅遊、或者是出差 願意附上代買費用 懇請幫忙了 . ─────────────────────────────────────── 既然是新店版友在新店板上發文請版友幫忙代買 請問版龜 哪裡跟新店地區不相關了呢? 根據版龜在新店板上後來姍姍來遲的回應表示: ─────────────────────────────────────── 3.myohmine一文是我刪的無誤,該文違反板規2-1非屬新店相關之事務,故刪除 內文為詢問"徵求要去國外地區之板友為其代購物品" 一文有備份,如myohmine大允許可於此貼出來供大家參考 當時m板友無任何來信申訴或詢問,既然myohmine大於板上發問故在此回應 違規之主因為內文並無任何與新店"屬地主義"有相關性 簡單的說,如果myohmine大貼的是"有沒有住在新店的板友近期要去新加坡....." 這樣可以改予認定為與新店有足夠之相關性,變成合格的文章 ─────────────────────────────────────── m版友當初標題也寫了"版友" 內文也寫了"版友" 請問版龜你要的是什麼屬地主義? 更可笑的是 版龜還要求大家以後寫到版友的時候應該標註是"住在哪邊"的版友 請問出現在新店板上的"版友"難道還會是住在信義區的嗎? 再說m版友當初在內文也說了 "母親痛得不得了" 若依照版龜先前慈悲為懷的協尋文置底舉動 秉持著緊急事務應當優先處理寬容對待之 那是否一個痛得不得了的母親 無法讓你覺得一點也不重要不緊急不需給予寬容呢? 套一句犀利人妻的話: "你是從別的星球來的嗎? 為什麼你是非對錯的標準可以跟我們地球差那麼多?" : : 3.5/19版友公開提出質疑後,K版主無處理回應僅表示: : : "你曾經又為了新店板做了多少?"(#1DsJ5oBq) : : 6/3版友公開提出質疑後,K版主表示: : : "都不是我處理的" : : "無與另一版主溝通" : : (#1Dwaejbh) : : 以上回答都非版主該有之責任與態度。 : 剛上任時實與K板主雖稍有溝通不良之處 : 但後續與K板主討論及溝通後即無此問題 這邊溝通的問題 可見兩個版主真的到現在還是溝通不良 還各說各話 看k版主在之前新店板上的解釋文: ─────────────────────────────────────── 作者 kurosaki1986 (黑崎修) 看板 HsinTien 標題 Re: [公告] 解釋 時間 Sun Jun 5 00:07:24 2011 ─────────────────────────────────────── 第二,有關於跟海龜的溝通 事實上,在之前有關買賣文的詳細新規範,這是海龜自己做出公告 並非與我事先有詳細的溝通, 等我知道的時候已經是在版上看到公告了 事後有跟海龜溝通,但海龜有他自己的想法 以我的想法會與海龜有些差異 或許相關有板友反應刪文部份的問題,海龜有他自己的考量 但我覺得這樣會有些不妥的部份, 這邊我會會持續海龜討論,也請各位有意見請於此篇推文, 我會一併整理整理,若海龜仍堅持他的理念, 我會再另尋辦法來處理。 ─────────────────────────────────────── 由前幾天k版主的回應可知 到目前為止他們的溝通還是不如版龜所認知的沒問題吧? 還是因為現在被大家檢舉撻伐 才又開始站在同一陣線要抵禦外侮了呢? : : 4.T版主政見#1DFnYrzw所言將致力版上紛爭調解, : : 但目前版上反而因為執法標準問題造成紛爭不斷 : : 與當初政見內所說的相反。 : 執法標準問題自始至終均為一致 : 一率按照板規而行,並無任何多重標準 我想你是否有多重標準 事實會說話 那些硬凹或是強辯的解釋 我希望組務的裁判人員可以給我們一個合理的交代. 另外 身為一個當初被你用還沒公告的新版規給連砍兩次文的"住在新店大坪林"的版友 你所謂的執法標準始終一致 我相信那個標準應該就是你的主觀認定而已 既然是你的主觀標準 一不一致又有誰可以知道呢? 就像你當初拿我看都沒看到的新法規來罰我一樣 簡簡單單跟我說 舊法規沒有寫清楚 新法規會寫明白 但我連把舊法規寫清楚的說明貼給你看 你還是硬要堅持用新法規來適用 這就好像中華民國的法律還沒有正式公告 你卻已經要用誰也看不見的新法來執行死刑一樣 你要怎麼讓人信服? (updated.) 剛剛晃到MRT版 看到版龜當初在該版因為文章不合規定被懲處 當初處分文跟相關文章中 版龜也是跟現在新店版友一樣十分不滿版主的主觀認定 他也不斷推文要求MRT版主應該要把規範寫清楚不能隨意解釋 又在另一件MRT版修訂板規的文章中的推文(節錄): → turtao:完全搞不懂板主弄個板規為什麼這樣搞...... 12/17 00:27 → turtao:文字獄+1...這個可以那個又不可以實在莫名其妙 12/17 00:30 → turtao:個人覺得板主這樣搞一點Guts也沒有..... 12/17 00:32 → turtao:以後我看搞不好三天兩頭就修板規...不合板規就桶下去咩 12/17 00:33 → turtao:有意見得叫他寄信來辯解~~不然就上組務申訴請組長判就好了 12/17 00:33 → turtao:麻煩看一下別板為什麼都不會有這麼多爭議跟麻煩?... 12/17 00:34 → turtao:簡稱還需要管理嗎?....沒人吵這種東西板主就不要管啊.... 12/17 00:37 → turtao:有人對幹起來板主再出來喊停該桶該關的弄一弄就好了.... 12/17 00:37 推 turtao:板主要 超然、公正、不偏頗 這是基本要求而已 12/17 00:40 → turtao:中間地帶太多了不是板規就可以寫明的...法律上千條都沒法了 12/17 00:40 → turtao:很多板務判斷要靠板主自己的心證和公斷去處理... 12/17 00:41 → turtao:是板主要跳到正反兩方意見的上面去看整件事情啊..... 12/17 00:41 → turtao:恩...真的沒必要把個板規修訂建議搞成這個樣子.... 12/17 00:42 → turtao:是根本沒必要禁止...吵起來板主再介入處理就行了... 12/17 00:44 看到當初板龜不滿版主裁決的態度跟文字 比對現在他的態度跟回應 我不禁想到一句話: "換了個位子 就換了個腦袋 ? " 以上 我打了超過五十字了 我也寫清楚我是住在哪裡的版友了 該遵守的版龜守則我都遵守了 請不要砍我的文!!!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2.63 ※ 編輯: jjstar 來自: 140.112.112.63 (06/0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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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相當清楚的脈絡和邏輯分析 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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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版友們都不是暴民 版主為自己的錯誤道歉 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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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彌補(下台或者是版規重新投票或者給被無理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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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的人一個交代) 有那麼困難嗎? 抬頭挺胸很容易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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彎腰才是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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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版主不要再拖了 遲來的抱歉只會讓人覺得沒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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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組務版提罷免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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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喔,沒有走完程序的罷免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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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1:30, , 10F
看不慣龜版的前後不一致和強詞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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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清楚 感謝整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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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1:33, , 12F
這篇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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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結論就是乾脆點下台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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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程序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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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程序就是要消磨提案者的精力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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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結局肯定是官官相護然後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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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跟我賭一杯五十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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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在想一件事 就算版主被罷免 誰敢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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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樓上疑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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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能抱持著相信,還是有有心人會出來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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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能因為擔心沒人敢上台,就默許這樣的事件一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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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我也不知道樓上小銀提出這個疑問的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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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出來選的大有人在 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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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rry,五十嵐有塑化劑,我不敢賭......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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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真的是推「這個罷免程序是要消磨提案者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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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目的 只是純粹想到這個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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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回歸原始沒版主管理會不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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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會思考到這些事情 因為光是看這些日子的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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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裡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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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現在還有人敢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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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外國人,吃塑化劑剛好可以讓GG變正常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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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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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同NaZiTi大 就是要搞下台其他都不管 反正到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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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人會出來服務??? 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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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jstar 來自: 140.112.112.63 (06/07 15:39) ※ 編輯: jjstar 來自: 140.112.112.63 (06/0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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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知道樓上l板友覺得要怎麼才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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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目前我個人已可確定有2-3人會出來選,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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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解惑嗎?我不知道別人,但目前有幾位板友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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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認真,在做類似革命的事情。看到樓上這樣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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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蠻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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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革命嗎?就讓清朝這樣做下去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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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 所以清末那時,一定也有不少人想要清朝繼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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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推這篇 那篇新加玻代購的文章真的很令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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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寫得很清楚,沒心沒肺的實在不用佔著位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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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是。刪文的龜版主到現在還在詭辯,真無家教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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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8:30, , 46F
不過轉錄組務版的文不是違法嗎?還是有問過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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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 希望新店版能夠更好.. 不過我還是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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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愛&拉上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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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31, , 49F
是有違規 所以轉的朋友都是佛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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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43, , 50F
還好意思在別的版叫囂咧..真是嘴念經,手摸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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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仔細的來龍去脈,版龜應照鏡子看看自己有沒有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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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MRT版的推文....我不敢說那些要求是基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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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求別人的 自己"加減"也是要做到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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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起來 真的是非常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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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要求別人比自己還要簡單 替別人想想=幫自己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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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版是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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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03, , 57F
大家記得回17985篇去投票阿 版主不適任就應該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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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_△_)~( ̄▽ ̄)~(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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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28, , 59F
樓上的charlename你投錯邊了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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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了 我覺得標題弄得太模菱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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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37, , 61F
改了改了 標題要再更清楚點 龜人下台下台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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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41, , 62F
還有一位marco兄也被誤導投錯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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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42, , 63F
標題是 "適不適任" 所以支持 跟不支持代表的意義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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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51, , 64F
一直搞不清楚要投哪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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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54, , 65F
那個投票有效力嘛?我怎麼記得沒有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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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57, , 66F
就算沒有 至少也表示出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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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3:58, , 67F
倒是不表態的 不知道是事不關己還是.....
06/07 23:58, 67F

06/07 23:59, , 68F
我沒表態(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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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01, , 69F
沒什麼"還是..."或其他陰謀論思想 只是不想濫用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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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01, , 70F
所以人家會有一些聯想 也是很正常的 (攤手)
06/08 00:01, 70F

06/08 00:02, , 71F
的風氣成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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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不算濫用公投 畢竟您自己也說了沒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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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03, , 73F
又不合pljf的意了嗎? 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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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沒效力所以如果以後大家想到就辦...豈不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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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03, , 75F
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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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06, , 76F
我想在正常的情況下 新店版友是不會想到就亂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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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06, , 77F
您多慮了 新店版友素質不是這樣的
06/08 00:06, 77F

06/08 00:07, , 78F
今天是在板上發生問題的情況下才辦的投票
06/08 00:07, 78F

06/08 00:08, , 79F
讓大家發表意見和看法 如此而已
06/08 00:08, 79F

06/08 00:08, , 80F
在上位者不知民意 對他來說是壞事
06/08 00:08, 80F

06/08 00:09, , 81F
身邊的人不規勸他 反而是害了他
06/08 00:09, 81F

06/08 00:09, , 82F
(最近讀太多古文觀止 心有所感)
06/08 00:09, 82F

06/08 00:13, , 83F
大家都很有當老師的欲望 晚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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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15, , 84F
唸古文觀止不是為了當老師~修身養性是也。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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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5:54, , 85F
已收錄
08/11 15:54, 85F
文章代碼(AID): #1DxOxaaQ (HsinT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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