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營利事件

看板HsinChuang作者 (多笨多健康)時間14年前 (2009/12/05 23:02),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曾經擔任過幾次主購及不負責任的團員 對於 PTT上所謂不能營利的規則,野人獻曝說明一下自己的感覺: 1.訂價就是訂價,不能加價 2.未買的東西可以"合理"加上代買費用或者"車資"、"電話"等相關直、間接物品的費用 3.已經買的東西就只能列入二手,了不起就依照原價賣 所以個人猜測版主的規則應該是如此: 1.東西已經買了,就只能是二手,售價一定只能<=訂價,而且不能加上雜費 2.未買的東西: 2.1 物品訂價(購買價格)99,可以直接收100嗎? 不行 因為價格>=訂價 2.2 物品訂價(購買價格)99,可以加上雜費嗎 ? 可以 雜費可以說是油錢 /手機連絡/等等的"分攤",至於分攤的金額則依合理而定 2.3 物品價格(購買價格)99,可以加上代買費用嗎 ? 新莊版目前似乎沒有 完全禁止代買的行為 ------------------------------------------------------------------- 個人感覺目前討論的問題點: 1.已經買了想轉讓 <-----應該很明顯就是二手物品,請把轉讓價格<=訂價 2.還沒有買,幫忙代購 <-----不能把價格往上調,但是可以合理的加上買方要 合理分攤的費用 如果只是把價格往上加,那當然會被視為營利行為 所以個人認為: ( O ) COSTCO 代買巧克力 訂價395 另每組需分攤3元油費+2元代買聯絡電話費 如果隔天才拿能來,酌收5元/日的冷藏費用 ( X ) COSTCO 代買巧克力 訂價395 就直接訂為400好了 -- 待價而沽 有人要沽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5.38

12/05 23:09, , 1F
這篇文章的原po不舒服的地方其實不是這兩點
12/05 23:09, 1F

12/05 23:11, , 2F
我瞭解....至於執法的執行面個人也是接受"直接"說明的執法
12/05 23:11, 2F

12/05 23:12, , 3F
這樣對於團體運作真的比較好
12/05 23:12, 3F

12/05 23:18, , 4F
我覺得若是理性這樣講,告訴我哪裡漏寫,我真的很能接受
12/05 23:18, 4F

12/05 23:20, , 5F
一開始最好是沒有人理性跟你這樣講...過文章都被刪了
12/05 23:20, 5F

12/05 23:22, , 6F
推這篇!!
12/05 23:22, 6F

12/05 23:34, , 7F
像lidj就是個反證,像這樣的推文方式就容易帶來紛爭~
12/05 23:34, 7F

12/05 23:35, , 8F
也要看blacklady當初那幾篇被刪掉的的文章是否容易帶來紛爭阿
12/05 23:35, 8F

12/05 23:43, , 9F
誰是紛爭來源?我笑了~
12/05 23:43, 9F

12/05 23:57, , 10F
樓上的,就你和樓上的啊,之前我好像樓上講話也沒頭沒腦
12/05 23:57, 10F

12/06 00:00, , 11F
原PO沒放照片怎麼沽阿XD
12/06 00:00, 11F
文章代碼(AID): #1B6dOL0K (HsinChuang)
文章代碼(AID): #1B6dOL0K (Hsin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