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相關系列文懲處

看板HsinChuang作者 (印璽)時間17年前 (2007/04/02 21:58), 編輯推噓8(802)
留言1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依照樂生板規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對以下發文者及推文者,做出以下裁決。 ╭══════════════════════════════════════╮ 7731 22 3/29 mike □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7738 ! 5 3/29 ifiam1009 R: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7750 ! 4 3/30 GARRET R: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7753 ! 1 3/30 brookie R: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7758 3 3/30 etmummy R: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 ╭══════════════════════════════════════╮   7731 22 3/29 mike □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張貼捷運新聞,無違法板規及暫行條例。 ╰══════════════════════════════════════╯ ╭══════════════════════════════════════╮   7738 ! 5 3/29 ifiam1009 R: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7753 ! 1 3/30 brookie R: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一)一個議題會有正反兩面,在brookie提到保存樂生文化價值時,      也希望提出興建捷運的經濟價值,這就是正反兩面。      然而在#7753一文中,並無興建捷運的優點。      而在 7750 ! 4 3/30 GARRET R: [問題] 拼捷運..求生存?簡訊 一文推文中

03/30 02:00,
我理解,我只是在說民代的「語言」總是講成捷運萬能
03/30 02:00

03/30 02:01,
而我不認為,真繪那麼萬能,也要提防捷運帶來的衝擊
03/30 02:01
     立場反對捷運興建。   (二)在   7755 14 3/30 shunwang □ [閒聊] 與其拼捷運 不如拼人行道使用權

03/30 10:17,
阿幽 我不知道為啥我聊的是市政 版主要鎖我文啦
03/30 10:17

03/30 10:17,
真的跟樂生沾上一點點邊 都要聞之色變嗎
03/30 10:17
  這篇文章的推文中,說明是市政,但卻無興建捷運市政的優勢。   (興建捷運劣勢已在#7753第四段提及。)   (三)#7753底下紀錄中,轉文至樂生看板。 brookie:轉錄至看板 Lo-Sheng 03/30 01:35 brookie:轉錄至看板 Lo-Sheng 03/30 01:36   依上述第二點論市政,為了避免李下整冠之嫌,轉文至樂生容易使人過多聯想。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在#7738一文中,ifiam1009強烈表達對樂生不滿,假若brookie判決成立,   為何ifiam1009批樂生可以,brookie批捷運就不行?   依照上述三點,立場明顯反對捷運興建,支持樂生保存,   brookie可視為違反暫行條例。   然而由於暫行條例在此出現模糊地帶,因此違反行為視為未定論。   brookie不受任何懲處。 ╰══════════════════════════════════════╯ ╭══════════════════════════════════════╮ 7755 14 3/30 shunwang □ [閒聊] 與其拼捷運 不如拼人行道使用權     一文推文中

03/30 16:35,
TO版主:你看大家現在不是討論的狠好嗎?沒有失控阿
03/30 16:35
  如果這個論點可以完全成立,台灣就可以完全廢除所有軍備。   我不知道多少人聽的懂這項比喻,但是我絞盡腦汁想出來的。   沒發生不表示不會發生,或許你會說新莊板聞樂生色變、新莊板一言堂等。   依照SYSOP#330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如果當下發生樂生戰文就是我的疏失。 ╰══════════════════════════════════════╯ ╭══════════════════════════════════════╮   上述板友皆不懲處結案,為避免爭端三日內全數收文至精華區。   為了避免日後情形發生,今日判決全數視為判決先例。   日後若出現相似情形,依類推適用原則,視同違反暫行條例,罰則亦同。 ╰══════════════════════════════════════╯ -- 永遠太遙遠,就連瞬間都看不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237

04/02 22:19, , 1F
推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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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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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樓上的圖真讚 XD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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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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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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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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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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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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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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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辛苦的板主~ 你是好人~ ( ′▽`)-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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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4GmTmL (Hsin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