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樂生系列文判決書 (3/12 22:52 2nd判決補述)

看板HsinChuang作者 (印璽)時間17年前 (2007/03/12 20:16), 編輯推噓5(5020)
留言2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關於樂生系列文判決如下: ╭══════════════════════════════════════╮ #7224 eric12 □[轉錄][新聞]捷運新莊線延宕4年 損失金額至少120億

03/08 23:05,
這個鳥房子有什麼保存價值啊
03/08 23:05

03/09 09:18,
現代人很悲哀,只會濫用言語攻擊別人,會說鳥房子之類的話
03/09 09:18

03/09 09:19,
只能證明這種人只是個沒水準的鳥人
03/09 09:19

03/09 10:43,
那堆絕食大學生的像鳥人,配爛樂生鳥房子,絕配
03/09 10:43
^^^^^^^^^^^^^^^^^^^^^^ Beijingman板友,我尊重您的發言權,但我也希望不涉及任何人身攻擊, 在樂生議題上,以嚴謹標準來談,"鳥房子"也構成公然侮辱罪。 Beijingman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依#3324之規範,eric12轉貼新聞,獲不起訴處分。 ╰══════════════════════════════════════╯ ╭══════════════════════════════════════╮ #7227

03/08 23:43,
推託到樂生方面。你看樓上一些人呆呆相信不拆不行
03/08 23:43
^^^^^^^^^^^^^^^^^^^^^^^^^^^^^^

03/08 23:44,
就知道政府這招真的是很管用,不管什麼顏色都在用
03/08 23:44

03/09 02:44,
推樓上 一堆愚民
03/09 02:44
^^^^^^^^

03/09 13:38,
醜化別人在先 又不准別人發言 比紅衛兵還紅衛兵
03/09 13:38

03/09 13:39,
說愚民還好聽 其實是一群暴民
03/09 13:39
^^^^^^^^^^^^^^^^^^^^^^^^^^^^ IBMbuyer、Jasy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 ╭══════════════════════════════════════╮ #7246

03/09 14:11,
講那麼多廢話 蓋一個一模一樣的地方他們也是不會搬啦
03/09 14:11

03/09 14:13,
還不就為爭一口氣 老番顛
03/09 14:13
^^^^^^ rebot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 ╭══════════════════════════════════════╮ #7256

03/09 18:45,
End+頭噓
03/09 18:45
 噓他人文時,請給予對方一個說明,讓被噓者知道反對論點為何。  立場不同是可以允許的,但請提出合理解釋,若無合理解釋,視為濫用噓文。

03/10 13:34,
垃青的屁話還不就是那一套 沒什麼好尊重的
03/10 13:34
^^^^^^^^^^^^^^  請尊重他人發言,立場雖不同但可各自表述,  敬人者人恆敬之,如果板友不尊重他人發言,代理板主有權限制發言權利。  以上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 ╭══════════════════════════════════════╮ #7261

03/09 21:18,
其實我不是新莊人...我們這已經有捷運了^^..看不下去鄰居
03/09 21:18

03/09 21:19,
已經延到101年了...或許不止...
03/09 21:19
 噓他人文時,請給予對方一個說明,讓被噓者知道反對論點為何。  立場不同是可以允許的,但請提出合理解釋,若無合理解釋,視為濫用噓文。

03/09 21:26,
只會檢討捷運局 不檢討自己妨害大多數人權益 噓一個
03/09 21:26
        不視為濫用噓文,提出具體論證。

03/09 21:29,
文建會不是政府組織? 難道它不知道會拆樂生? 其實後來的꜠
03/09 21:29

03/09 21:30,
作為都是在補償之前的無能吧...
03/09 21:30
 其實您可以多想兩分鐘不用噓文,代理板主建議您善用箭頭或回文。

03/09 21:32,
可是因為這樣就犧牲多數新莊人的權益 我相當不能接受 更
03/09 21:32

03/09 21:32,
何況已經有安置樂生院民 且大多數人都搬過去新院區了 只댠
03/09 21:32

03/09 21:33,
剩少數人在抗爭 這實在非常奇怪 又不是不安治就強迫拆遷
03/09 21:33
 不視為濫用噓文,噓文中說明原因,提出具體論證。 ╰══════════════════════════════════════╯ ╭══════════════════════════════════════╮ #7264

03/09 22:30,
我有謾罵嗎? 看來又是個盲目的支持者...
03/09 22:30
            ^^^^^^^^^^^^^^^^^^^^^^ buslover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03/10 11:58,
中正紀念堂是古蹟?那是國民黨的爛招吧!
03/10 11:58
 既然是爛招,請bluefunky板友提出完整論點,否則淪為政治情緒化字眼。 ╰══════════════════════════════════════╯ ╭══════════════════════════════════════╮ #7266

03/10 09:23,
個人猜測 純噓不下
03/10 09:23
 不視為濫用噓文,反對個人猜測,提出具體論證。 ╰══════════════════════════════════════╯ ╭══════════════════════════════════════╮ #7224 Beijingman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7227 IBMbuyer、Jasy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7246 rebot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7264 buslover涉嫌人身攻擊,舉牌警告一次。  然並無板規規範,純以道德勸說,獲不起訴處分。    樂生系列文判決終結,全案可上訴一次為限。 ╰══════════════════════════════════════╯ -- 永遠太遙遠,就連瞬間都看不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237

03/12 20:18, , 1F
版大辛苦了
03/12 20:18, 1F

03/12 21:03, , 2F
7356篇為什麼不處理 那篇是在代理板主上任後 且進板畫面已
03/12 21:03, 2F

03/12 21:04, , 3F
經有提示不可回應樂生系列文 但該文章依然存在 所以現在再
03/12 21:04, 3F

03/12 21:05, , 4F
發樂生文也沒關係嗎 進板畫面寫好看的就是了
03/12 21:05, 4F
感謝R板友的提醒,最後這一部分我忘了做解釋和說明。 現在這個電檢新聞局般的進板畫面,是在我看見樂生系列文後, 最短時間內修正三次後所產生的進板畫面,這是在3/11號晚上完成。 同個時間,我也以M文做文章保留。 3/12日上午一、二節有課,中午和下午在寫判決書和解釋,下午期間播空測試板主功能。 遲至3/12下午才以鎖文方式進行文章控管,這部份是我的疏忽。 板面有些混亂我沒查清楚,真的很抱歉..<(_ _)> 在做裁決時,分成推文和回文兩大部分,我思考著,兩邊該如何著手。 我的立基點在於,尊重各板友的發文權利,在#3324提及樂生系列禁止, 但卻無判決條例,僅能以口頭道德勸說。 #7377中,我也很清楚的說明,是我誤導了板眾開放樂生文, 因此決定不對所有推文和回文做樂生文的追究,但是該討的還是要拿回來, 判決書裡只針對各板友言論的人身攻擊做處分,但無板規之懲處,皆不起訴。 #7356 MrCL R: [轉錄][新聞]捷運新莊線延宕4年 損失金額至少1 … 若從推文和回文來談,文中無人身攻擊,文章並無不妥。 若從進板畫面設立完成以及代理板主進行鎖文兩者時間差來談, 是代理板主時間上沒有配合完全,並非#7356原發文者本身問題。 可以說是代理板主失職,因此#7356發文者不受處份。 不知道這樣的解釋是否能夠接受,仍可以在提出問題:)

03/12 21:56, , 5F
辛苦了,要那麼認真看烏煙瘴氣的文
03/12 21:56, 5F
※ 編輯: Insi 來自: 203.71.166.237 (03/12 22:06)

03/12 22:07, , 6F
板主辛苦了
03/12 22:07, 6F

03/12 22:08, , 7F
辛苦了 原來是版主之前的想法讓人誤會
03/12 22:08, 7F

03/12 22:25, , 8F
進板畫面發布時間是在3月11號晚上,而7356篇是在3月12號早上
03/12 22:25, 8F

03/12 22:28, , 9F
發表,有人視你公布的進板畫面為無物卻只是鎖推文處理,是嗎
03/12 22:28, 9F

03/12 22:29, , 10F
那現在有人再發表樂生文你又打算怎麼處理呢?
03/12 22:29, 10F

03/12 22:31, , 11F
一樣鎖推文就算了嗎? 那你進板畫面難道是寫好看的嗎?
03/12 22:31, 11F

03/12 22:34, , 12F
另外7356原文內容也有人身攻擊,這點我就大人不記小人過了,
03/12 22:34, 12F

03/12 22:35, , 13F
反正也沒有板規可以處罰
03/12 22:35, 13F
是的,你的論述是可以成立,的確是可以解讀成:視進板畫面為無物。 這句話由代理板主的我來承認,說實在的,不只臉上無光,板主的威信也掃地。 我只是個代理板主,小小的板主,沒有什麼了不起,但該做的事情還要是做。 我只能依照舊有和現存的板規以及網路禮儀和習慣,對各板友言論作約束, 之所以不大刀闊斧的起訴所有推文者和回文者,是因為尊重現有機制, 今天我訂立一條"凡關於樂生文章發文者,全數起訴水桶三十日"也不是不可以。 但這不就變成土皇帝了?新莊板友沒有任何一個願意看到這樣的。 因此我能採取的就是在最短時間內進行鎖文動作,並以口頭道德勸說, 我最多只能做到這樣,再多我就越權了。不知這樣的解答您是否滿意.. 也許板友會質疑,代理板主不就是做板主該做的事情,想這麼多幹嘛?做就對了。 很感謝板友的支持,但我必須兼顧各板友的爭議和現有機制的運作, 聽起來很爛、很沒擔當,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有些事情看似無意義, 但卻是需要考慮的。 ※ 編輯: Insi 來自: 203.71.166.237 (03/12 22:56)

03/12 23:27, , 14F
你是法律系的嗎= =?
03/12 23:27, 14F

03/13 00:53, , 15F
如果進板畫面有一條"樂生系列文依舊有投票決議,暫不允許發
03/13 00:53, 15F

03/13 00:54, , 16F
文。" 那麼如果再有樂生文出現,最基本的,也應該將該文刪
03/13 00:54, 16F

03/13 00:55, , 17F
除或移至精華區暫存,而不是放任其留置於板面上,影響板眾觀
03/13 00:55, 17F

03/13 00:56, , 18F
感且有損板主威信。 語氣不好的地方如有得罪請見諒
03/13 00:56, 18F

03/13 00:59, , 19F
還有用起訴這種字眼實在怪怪的,如果板主自認為是檢察官,那
03/13 00:59, 19F

03/13 01:00, , 20F
麼誰是負責審理的法官呢?
03/13 01:00, 20F

03/13 01:02, , 21F
"凡關於樂生文章發文者,全數起訴水桶三十日"這種處理方式當
03/13 01:02, 21F

03/13 01:03, , 22F
然太過誇張,但刪文這種事情不至於做不到吧,進板畫面既然寫
03/13 01:03, 22F

03/13 01:04, , 23F
得清清楚楚,那麼發樂生文被刪掉也是理所當然
03/13 01:04, 23F

03/13 08:02, , 24F
感謝你的意見:)
03/13 08:02, 24F

03/14 00:33, , 25F
辛苦哩 >///<
03/14 00:33, 25F
文章代碼(AID): #15zKIL1n (Hsin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