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出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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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wmayisme (家教尋找中 ^^)時間19年前 (2006/12/16 0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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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說的很有道理. 讓火車翻車的確不只破壞軌道的方式. 但是184第一項還有一個"他法"致生火車往來危險的用語. 當然這個"他法"解釋上也必須是跟損壞軌道一樣. 到達可以讓火車出軌的程度. 這樣.... 是不是沒有成立183第四項的可能啊.... (這樣追問下去好像有點欠揍...).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awen (點石成金)時間19年前 (2006/12/15 03: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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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184第二項到底是不是加重結果犯的立法例我也不確定. 今年司法官第三題補習班的擬答似乎都認為不是. 另外我沒啥刑分的教科書. 翻了一下X點方律師的刑分. 他說184第二項是加重結果犯. 如果就文字形式來看. 解釋成加重結果犯好像也沒啥不可. 不過正如上面所講的. 怎可能一個人損壞軌道時. 沒有預
(還有530個字)

推噓5(5推 0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awen (點石成金)時間19年前 (2006/12/14 18: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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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看法條文字的解讀. 184第一項是具體危險犯. 第五項的未遂應該是用在處罰:. 損壞軌道後 法官認為尚未致公共危險的狀態. 然而184解釋上行為人主觀上應只有認知到損壞軌道. 如果對於火車可能會因此傾覆有預見可能性. 應該是成立第二項的加重結果. 如果行為人一開始損壞軌道就有認知到火車會翻覆
(還有2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killbill (我追殺比爾)時間19年前 (2006/12/13 21: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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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火車出軌了 還沒傾覆. 老師的講義說 會成立184. 但是183也未遂的處罰規定. 那火車既然出軌 但是還沒傾覆. 為什麼不會成立183的未遂???.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14. 編輯: ikillbill 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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