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刑法第315-1條所謂 非公開活動 …

看板HolySee作者 (pigdog)時間18年前 (2006/07/19 01: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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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ikecake (我一定是瘋了)》之銘言: : 老師在月旦51期曾提到活動是否為公開 : 不能僅利用物理性場所加以界定 : 而必須另外再以活動的內容來加以限縮 : 非公開活動是指人們通常不會想要讓無關的他人所知悉 : 亦即只有少數人知悉,一但被公開可能產生該當人於心理上的痛苦或不安 : 但是如此一來是否在鄰里裝設的監視器所錄下的犯罪行為 : 皆符合此罪的客觀構成要件 : 而須在阻卻違法事由部分再加以處理呢? : p.s老師出國了吧?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啊~多謝~ 「竊」錄一語的「竊」是何意義? 這不僅是未得同意吧。 你太過於執著於作為行為客體的「非公開」活動, 而忽略了行為的定型。 鄰里中所設的監視器,是公然攝影,而非竊錄, 所以構成要件不該當。 李茂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29

07/19 10:06, , 1F
老師雷好大 但是還是推阿
07/19 10:06, 1F
文章代碼(AID): #14lHc4Au (Holy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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