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刑法第315-1條所謂 非公開活動 …
※ 引述《ilikecake (我一定是瘋了)》之銘言:
: 老師在月旦51期曾提到活動是否為公開
: 不能僅利用物理性場所加以界定
: 而必須另外再以活動的內容來加以限縮
: 非公開活動是指人們通常不會想要讓無關的他人所知悉
: 亦即只有少數人知悉,一但被公開可能產生該當人於心理上的痛苦或不安
: 但是如此一來是否在鄰里裝設的監視器所錄下的犯罪行為
: 皆符合此罪的客觀構成要件
: 而須在阻卻違法事由部分再加以處理呢?
: p.s老師出國了吧?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啊~多謝~
「竊」錄一語的「竊」是何意義?
這不僅是未得同意吧。
你太過於執著於作為行為客體的「非公開」活動,
而忽略了行為的定型。
鄰里中所設的監視器,是公然攝影,而非竊錄,
所以構成要件不該當。
李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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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29
推
07/19 10: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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