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臨時抱佛腳又一發
※ 引述《poemhunter (笛卡爾式的self)》之銘言:
: 老師曾說過民法上的占有不同於刑法上的持有
: 然而民法上也有"持有"的概念
: 則若民法上的占有輔助人擅自取走或使用原權利人之物
: 應該成立侵占還是竊盜?
: 亦即所謂的持有實力支配關係是否已經移轉?
: 請老師解惑 謝謝!!
民法上最主要是占有,占有輔助人要成立哪一條罪
重點仍然是在信賴關係。
當然不管是竊盜還是侵佔,
實力支配關係都已經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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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把夢想
託付給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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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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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12.25.193 06/2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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