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三則退文與懲處不服之舉證和說明申訴撤
喔~呵呵~嘿!mmmimi11tw你此廢文,
是你推薦的jimmy5680板務組長依照
〈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
第 4 條 第 二 項:
組長依據申訴表格所提出之申訴對象,予以信件通知。信件得以大F轉寄。
寄通知信給你收到後,你覆發此廢文嗎?
若是,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
以證被申訴人你受到組務板申訴通知與日期時間;
若否,
你完全無權力,逕自逕行,在組務版裡,
全然違規!
完全違反且無遵照組務處理規則,
所規範告示之正確作業程序,逾越權限,
逕自覆發你此廢文。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
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示證,
至此,
那你才只具合規資格與我繼續進行此板申訴處理規則,
第 4 條 第 三 項,所規定之雙方答辯行為,
否則,將以,你嚴重違反程序正義之罪行,
以排除法則,視同等同,申訴處理規則,
第 4 條 第 三 項,所規定之,視同放棄答辯,
與,
第 4 條 第 五 項,所規定之,無正當理由而不到組務板答辯者,
處申誡一次。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
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
至於,
你此逾越權限,
違規所發之不具任何採納效力為辯狀的此廢文裡,
你的不實指控,
等你具合規資格能與我答辯時,
我會照實對你告訴!
因你此越權違規所發之廢文不具任何採納效力為辯狀,
所以,非為你逕自擅自主張說:
然後這一篇發文後不再參與任何回應
一切交由jimmy處置
便有符合遵照此版申訴處理規則,
根據,
申訴處理規則,第 4 條 第 四 項,
被申訴人mmmimi11tw有責任提出答辯,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
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示證,
若被申訴人mmmimi11tw在此則通知告示
(這文為通知告示,非為申訴處理規則裡所規定之約定雙方答辯文。)
發文組務板上後,
無任何遵照申訴處理規則合規的作為,
本人將根據〈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進行上訴申訴告訴!
pikinini
2026.06.09(二)01:49
※ 引述《mmmimi11tw (WHO維尼快樂組織)》之銘言
: 阿你怎麼不順便把你自己的文章內容貼上來
: 你文章中段寫什麼自己忘了喔?
: https://i.imgur.com/eDrk1ws.jpeg



: 連續三篇一樣的內容 加重懲處你剛好而已
: 我是建議你啦 給自己留點面子
: 然後這一篇發文後不再參與任何回應
: 一切交由jimmy處置
: 其他篇底下那幾個帳號可以省省了 我根本不在乎你們說什麼
: 阿懲處到了記得再回來參與討論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80941011.A.025.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