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三則退文與懲處不服之舉證和說明申訴撤

看板HisService作者時間1周前 (2026/06/09 01: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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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呵呵~嘿!mmmimi11tw你此廢文, 是你推薦的jimmy5680板務組長依照 〈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 第 4 條 第 二 項: 組長依據申訴表格所提出之申訴對象,予以信件通知。信件得以大F轉寄。 寄通知信給你收到後,你覆發此廢文嗎? 若是,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 以證被申訴人你受到組務板申訴通知與日期時間; 若否, 你完全無權力,逕自逕行,在組務版裡, 全然違規! 完全違反且無遵照組務處理規則, 所規範告示之正確作業程序,逾越權限, 逕自覆發你此廢文。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 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示證, 至此, 那你才只具合規資格與我繼續進行此板申訴處理規則, 第 4 條 第 三 項,所規定之雙方答辯行為, 否則,將以,你嚴重違反程序正義之罪行, 以排除法則,視同等同,申訴處理規則, 第 4 條 第 三 項,所規定之,視同放棄答辯, 與, 第 4 條 第 五 項,所規定之,無正當理由而不到組務板答辯者, 處申誡一次。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 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 至於, 你此逾越權限, 違規所發之不具任何採納效力為辯狀的此廢文裡, 你的不實指控, 等你具合規資格能與我答辯時, 我會照實對你告訴! 因你此越權違規所發之廢文不具任何採納效力為辯狀, 所以,非為你逕自擅自主張說: 然後這一篇發文後不再參與任何回應 一切交由jimmy處置 便有符合遵照此版申訴處理規則, 根據, 申訴處理規則,第 4 條 第 四 項, 被申訴人mmmimi11tw有責任提出答辯, 麻煩你出示jimmy5680板務組長寄 給你的申訴通知信於此組務板!示證, 若被申訴人mmmimi11tw在此則通知告示 (這文為通知告示,非為申訴處理規則裡所規定之約定雙方答辯文。) 發文組務板上後, 無任何遵照申訴處理規則合規的作為, 本人將根據〈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進行上訴申訴告訴! pikinini 2026.06.09(二)01:49   ※ 引述《mmmimi11tw (WHO維尼快樂組織)》之銘言 : 阿你怎麼不順便把你自己的文章內容貼上來 : 你文章中段寫什麼自己忘了喔? : https://i.imgur.com/eDrk1ws.jpeg
: https://i.imgur.com/68Ia8SK.jpeg
: https://i.imgur.com/ai5R2s9.jpeg
: 連續三篇一樣的內容 加重懲處你剛好而已 : 我是建議你啦 給自己留點面子 : 然後這一篇發文後不再參與任何回應 : 一切交由jimmy處置 : 其他篇底下那幾個帳號可以省省了 我根本不在乎你們說什麼 : 阿懲處到了記得再回來參與討論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80941011.A.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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