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附件01

看板HisService作者 (職業路人)時間6年前 (2018/01/22 12:03),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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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證據: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看板: HisService 標題: [申訴] 歷史板板主先引戰後水桶 時間: Wed Jan 3 08:18:26 2018 申訴人ID:JustSad 被申訴人ID:Princebamboo 申訴原因說明:濫用版主職權宣稱以個人身分引戰不承認,多篇文章回文叫戰後,再行使 版主職權水桶 1:如果以個人身分論戰,不使用版主職權方屬以個人身分輪戰,既然使用版主連噓功能 ,乃屬行使板主職權,既然有使用版主功能,卻想規避被視為版主身分檢驗,實屬可議, 硬拗自己不小心使用連噓,如何指責別人是硬拗? 2:如果認為我的言論可能硬拗,可以鎖文,而不是引戰、叫戰,還說出要幹爆這類言詞 ,要幹爆一個人,不是人身攻擊?不是引戰?不是對人不對事? 3:已經在置底推文檢舉該版主人身攻擊,該版主裝傻遲遲未處理,身為版主自己不以身 作則,還想強詞奪理或掩蓋事實嗎? 4:被判屬人身攻擊部分,該版主與另名版友IBIZA卻連無懲處,明顯針對性報復,有失 公允,這叫對事不對人? 申訴證據:1QCaagyE 因為該版主使用連噓功能,當時我不知道版主有連噓權限,故以為他 是重複登入連噓,而有以為是他當時崩潰之語。 1QCnnajZ 該版主推文既然認定我先謾罵,為何不是祭出版規處分?而是繼續叫 戰?這不是引戰?這不是對人不對事? 1QColS-n IBIZA先說低能我已經警告後才回嘴,如果祭出版規,為他沒事何未 處理?兩造對罵只針對一個人開罰,叫對事不對人?叫公事公辦? 1QCzJKjl 該版主既然認定我跟G版友是因為被警告過就針對他? 1:如果我們被警告過就針對他,如何證明他不會因此針對我們?因為 他比較神聖?上列各項看來並非如此,該版主自己才做賊的喊抓賊,自己針對我。 2:如果要針對他,他沒事跳下來叫戰幹嘛?我的第一句推文也不是回 應他,更不是回答他的文,到底是誰對人不對事一直找我引戰呢? 1QFZ8EOG 該版主還自己自爆引戰意圖,想打臉別人,此句不是引戰是甚麼?想 打臉不是對人不對事? 版主的功能是平息紛爭?或製造紛爭? 該系列文章的爭端不論從google、維基、yahoo、或百度查詢,都強調是造紙術 三個字,即使有兩篇文章曾出現中國發明紙,但內文與敘述仍強調造紙術三個字,每查詢 一次只是加深這個觀點。 就當我的認知有錯誤吧!1+1=2,不會我查到、或我硬拗,就變成1+1=3吧?再 退一百步吧!有爭議並不是我首創的說法,唐朝已有類似記載,隨手上網查到的每一筆資 料也是都有類似敘述,該版主自己糾莎草紙是不是紙一直圍繞,自己一直搞不懂我的論述 ,還一直見獵心喜自認為是神打臉,一再濫用自己的認知與職權,不是不敢回應他,是懶 得跟他糾纏。 本想29號到網咖使用電腦回應,但正好跨年,一拖就被水桶,特此申訴。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2018/1/3 21:35 (是/否,若為是則須寫上反應時間,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38.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514938719.A.CC3.html

01/03 18:57,
沒先跟版主反應 申訴不會成立 我在K版時期吃過虧了
01/03 18:57

01/03 18:58,
建議你先跟版主反應再說 不然申訴不會成案的
01/03 18:58

01/03 20:53,
沒有先向版主反應 板務不能受理喔
01/03 20:53
※ 編輯: JustSad (1.161.182.55), 01/03/2018 21:34: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38.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516593808.A.1B8.html
文章代碼(AID): #1QPMAG6u (His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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