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複決投票有疑慮請小組長釋疑

看板HisService作者 (竹碳烏龍)時間6年前 (2017/10/28 11:25), 6年前編輯推噓0(0028)
留言28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具查歷史板當選公告(#1Pb7P6i7)為8/17,距今已超過兩個月 又查PB板務所提出之複決理由(#1PybOPUD)為一個月內如下文 六、新增板主 a. 該板板友若對新任板主之適任性有異議,可於新任板主上任一個月內, 於小組組務板向小組長要求複決投票。投票方式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若小組組規並無規範,則依下列規則進行複決投票。 (1) 小組長於小組組務板舉辦投票。 (2) 投票選項為 (a) 贊成 (b) 反對 (3) 新任板主所得之贊成票小於反對票,則不得續任板主。 而根據歷史版選舉結果(#1Pb0SQWw)為以下五位網友 youtien hizuki discoveryray PrinceBamboo mshuang 如按照PB提出之理由第一以超過規定時間,第二PB要求複決的對象也並非新任板務 三年後以其新當選的資格要求三年前上任的板務依照其新任板務當選時間進行複決? 時間和邏輯均不合理 如果以新任兩位板務當選時間來看,以超過複決規定的請求時限 在以新任兩字來看所指的對象也並非本次當選的板務 請小組長針對此條文釋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35.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509161125.A.3A5.html

10/28 11:46, 6年前 , 1F
很簡單小組長是「引用」該規定所代表的「板工權限得視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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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46, 6年前 , 2F
決結果拔除」只宗旨 而不是「單純適用規定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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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1:48, 6年前 , 3F
看不懂「引用」二字請自己去查字典搞懂引用與適用的差別
10/28 11:48, 3F
引用也不行,站規就有規定版務該怎麼下台,不能因為當初沒有相關規定 又他身份已經通過認證長達"三年"今天突然引用一個不相關的內容 明天是不是也可以引用這條讓小組長下台? 無關規定亂引用本來就會造成管理和解釋問題,一個人在路邊看某人死去不做為 難道就可以引用殺人罪的內容?強制入人於罪不過如此 最重要的一點整整三年都沒有問題?那小組長不就要自己先領一個長達三年沒做為 的內容

10/28 13:00, 6年前 , 4F
斷章取義
10/28 13:00, 4F
※ 編輯: mshuang (220.133.35.40), 10/28/2017 13:16:39

10/28 13:20, 6年前 , 5F
yuriaki的說法是斷章取義,組規最好是可以切割分來做零件看
10/28 13:20, 5F

10/28 13:20, 6年前 , 6F
都該是一個整體的文字脈絡在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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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0, 6年前 , 7F
為了處理,胡亂適用,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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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0, 6年前 , 8F
10/28 14:30, 8F

10/28 14:30, 6年前 , 9F
轉 [公告] 歷史版版主試閱投票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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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0, 6年前 , 10F
當時m小組長早就辦理過版主層級的複決投票,毫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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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1, 6年前 , 11F
那時候很多人對m感到不滿,還認為不應該只辦版主層級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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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1, 6年前 , 12F
以那時候的氣氛,W版主與K版主在歷史版若舉辦版友層級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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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1, 6年前 , 13F
是一定會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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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1, 6年前 , 14F
不能因為現在歷史版超級小眾化,不過20~30個版友要否定K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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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1, 6年前 , 15F
就忽略2~3年前,K版主已經通過版主層級的投票複決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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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2, 6年前 , 16F
再者,K版主那時候也無法舉辦對自身的版友層級複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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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2, 6年前 , 17F
因為當時的m小組長是沒有給他這個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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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2, 6年前 , 18F
不能夠因為k被迫無法接受版友層級的複決這一個他被禁止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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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2, 6年前 , 19F
的事情,事過境遷,過了2~3年,才去要求他當初為什麼沒去做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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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3, 6年前 , 20F
禁止去做的事情,一點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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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4:33, 6年前 , 21F
別只是為了貪圖方便省力,為了處理,胡亂適用規則,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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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2:31, 6年前 , 22F
少裝高尚了 你就是想K版主留任好讓你鬧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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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0:02, 6年前 , 23F
2年後再來驗收看看吧,屆時本帳號必不出聲.
10/29 10:02, 23F

10/29 10:02, 6年前 , 24F
那都是你們自己選的.
10/29 10:02, 24F

10/29 10:02, 6年前 , 25F
都跟我無關.
10/29 10:02, 25F

10/30 01:39, 6年前 , 26F
你的"必"其實不太值錢 且也不是每個人都那樣在意你就是了
10/30 01:39, 26F

10/30 01:39, 6年前 , 27F
我是覺得你要怎樣就怎樣 倒是不用一直強調 畢竟沒那麼重要
10/30 01:39, 27F

10/30 01:42, 6年前 , 28F
講越多 一張嘴就破功 反而給自己跟版面增加麻煩 哀
10/30 01:42, 28F
文章代碼(AID): #1Py_YbEb (His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