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水桶申訴

看板HisService作者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時間11年前 (2013/05/02 02: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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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MRZ 你太早結案了 請收回 : (略) : 此不適任情況請小組長列入觀察 小組長並非"結案",如果您有所誤解的話,在此表示遺憾. 1, 版主仍須對 Anjou 的其他質疑做出答覆,這得等他有所回應. 在他尚未完成此程序之前,這不算是"結案". 2, 歷史版的現行版規並未將執行版規的過程訂定為版主群合議制, 而現任版主也明顯並非法律規定的"無行為能力人",自然後續 審理過程是無須等待新任版主的. 3, 再次重申小組長的一貫立場: 除非違反組規與組務版上的判例,否則小組長從不干涉版主對於組規的裁決權. 4, 另外,若申訴人執意將"申訴人針對版主的發言"做為"版主對申訴人的裁決必須 迴避"的理由,這是不能成立的. 5, 版主的執行過程中只有下列兩點是小組長希望版主能夠釐清的: A, 對於水桶日數的判定標準是否能在將來保持一致? 若版主表示能夠的話,自然得為此負全責, 除非執行水桶的是其他位版主. B, 對於申訴者在第二篇中所提出來的質疑,這點得請版主說明. 6,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申訴人在版主未做出任何回覆前,勿在此做出新的發言. 7, 最後再強調一次: 並未結案. -- 通過思想,轉移心境,創造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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