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所要求的

看板HisService作者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時間16年前 (2008/02/11 01:0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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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mylife (小弟「o」)》之銘言: : 小組長你認定saltlake是來亂的,只憑他嗆一下plamc嗎?後面接下來的文小組長有 : 看完嗎? ohmylife版主您好, 我不是因為他嗆plamc而浸他水桶,他高興怎麼跟plamc互嗆,只要不涉及 對彼此的人身攻擊,或者是沒有演變成洗版筆戰,我都沒有意見. 問題是這句話: "喔? 某年某月某地某人發生某事 這樣的陳述才算是歷史知識?" 因為這句話的內容,讓我決定浸他水桶. 後面的文我並沒有意見,但此前言與後語並無明顯邏輯關係,而這句話 的語氣就讓我覺得他是在無理取鬧,而且極不尊重本小組的成立宗旨. 既然他講的這句話實在是無理取鬧,我當然是有理浸他水桶. : 他在historia板幾十篇文章了,小組長沒有理由在小組板這樣侮辱他 "喔? 某年某月某地某人發生某事 這樣的陳述才算是歷史知識?" 一個已經在歷史版上經常發表文章的人,還會在歷史研究所組務版上講 出這種話,老實說那是他自己侮辱他自己,又不是我要他這樣講的,居然 會變成是我在侮辱他? 老實說,您說要論理,但此理實在令我無法參透. 當然,或許你會覺得我浸水桶的理由太奇怪,但我必須說明: 來這裡討論組務問題,並不是說什麼話都可以亂說的. -- 作者外出取材,下回休刊. http://gps.wolflord.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2.29 ※ 編輯: MRZ 來自: 218.170.12.29 (02/11 01:23)

02/11 01:27, , 1F
他那篇是對plamc講的耶
02/11 01:27, 1F

02/11 01:34, , 2F
不管對誰發言,對這種話我一定會管.
02/11 01:3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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