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樂生版主

看板HisService作者 (風之過客)時間16年前 (2008/01/02 20:51),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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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畢業論文打算寫傅科,關於外國對待痲瘋病到瘋子甚至病理史有一些初步認識 關於一些城市規劃的書有看過,雖然對於漢生痲瘋病院歷史不怎麼熟 但相信我國痲瘋病院的處置方式可以比造外國辦理 二、假如當選後會邀請另一位對城市規劃學有專精的人士來做副版主 另外在請幾位其他領域學有專精的當任小版主 不過整個版的主軸圍繞在台灣病理史和都市計劃上(樂生之存廢)外加古蹟維護 另外建立優文獎賞制度 另外,樂生之存廢是現在進行式,不單存只是歷史,從城市規劃角度來看屬於地理版範疇 從人民甚至對待痲瘋病病友來看,屬於社會學領域,從疾病本身來看屬於醫療科學類 從樂生是否拆遷之角度屬於政治類,若從樂生事件如何傳播屬於傳播方面 不過,現今已經有藥物可以抑制痲瘋桿菌分裂或增長,所以移到人文群組是比較恰當 既然是屬於人文領域那議題可以廣一點,至於實行細則請看下一則 三、 第一條:禁止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無法助長討論,只會淪為無意議謾罵 每犯一次處十四天水桶,並刪文 第二條:禁止對人不對事,若以(合乎邏輯)方式不禁止 對人不對事代表邏輯不好,應該給予充分時間回去讀邏輯 每犯一次處以七天水桶,並收入水桶專區 ps:要翻案的話條件很嚴,至少需要最基礎的邏輯18條,可以的話請翻譯成邏輯 語句,當然,真值表可以的話就用真值表 第三條:禁止轉錄轉載文章不附連結,形同票竊 直接刪文,第二篇以上水桶七天 轉錄文章沒經過原po同意也一樣同等之 第四條:禁止亂版鬧版,言之有物不限 若沒有誠意發文就別來了 犯了一律水桶十四天外加刪文,情節嚴重者劣退 這條一樣不會讓版友檢舉 第五條:禁止造謠 造謠的定義就是法院未判決或者,或是違反法院的判決結果 若是針對板上的事物把法院改為版規也適用 犯了一律水桶十四天,作為提供錯誤資訊之懲罰 第六條:禁止離題(這條會很鬆) 不關痲瘋病,不關此空間運用,不關社會如何看待麻瘋病的,不關如何處理樂生的 不關病理史的,不關痲瘋病友的,不關古蹟如何維護或定義的 應該會收文外加刪文吧,不過要討論幾個禮拜或幾個月或者幾十篇上百篇 才會啟動此條版規 這條不會讓版友檢舉 第七條:禁止髒話 髒話除了無意議發洩情緒以外只會弄壞討論風氣 水桶一律七天 第八條:其他不妥當的隨時補充或修改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5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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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是兩個人要徵板主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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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3:24, , 2F
三個吧? 老刀,議長,kuopohung,葉子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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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子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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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leaf,不過大夥可能最後都會成全你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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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樂生版沒人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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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UuZO7V (His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