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樂生版主
一、我畢業論文打算寫傅科,關於外國對待痲瘋病到瘋子甚至病理史有一些初步認識
關於一些城市規劃的書有看過,雖然對於漢生痲瘋病院歷史不怎麼熟
但相信我國痲瘋病院的處置方式可以比造外國辦理
二、假如當選後會邀請另一位對城市規劃學有專精的人士來做副版主
另外在請幾位其他領域學有專精的當任小版主
不過整個版的主軸圍繞在台灣病理史和都市計劃上(樂生之存廢)外加古蹟維護
另外建立優文獎賞制度
另外,樂生之存廢是現在進行式,不單存只是歷史,從城市規劃角度來看屬於地理版範疇
從人民甚至對待痲瘋病病友來看,屬於社會學領域,從疾病本身來看屬於醫療科學類
從樂生是否拆遷之角度屬於政治類,若從樂生事件如何傳播屬於傳播方面
不過,現今已經有藥物可以抑制痲瘋桿菌分裂或增長,所以移到人文群組是比較恰當
既然是屬於人文領域那議題可以廣一點,至於實行細則請看下一則
三、
第一條:禁止人身攻擊
人身攻擊無法助長討論,只會淪為無意議謾罵
每犯一次處十四天水桶,並刪文
第二條:禁止對人不對事,若以(合乎邏輯)方式不禁止
對人不對事代表邏輯不好,應該給予充分時間回去讀邏輯
每犯一次處以七天水桶,並收入水桶專區
ps:要翻案的話條件很嚴,至少需要最基礎的邏輯18條,可以的話請翻譯成邏輯
語句,當然,真值表可以的話就用真值表
第三條:禁止轉錄轉載文章不附連結,形同票竊
直接刪文,第二篇以上水桶七天
轉錄文章沒經過原po同意也一樣同等之
第四條:禁止亂版鬧版,言之有物不限
若沒有誠意發文就別來了
犯了一律水桶十四天外加刪文,情節嚴重者劣退
這條一樣不會讓版友檢舉
第五條:禁止造謠
造謠的定義就是法院未判決或者,或是違反法院的判決結果
若是針對板上的事物把法院改為版規也適用
犯了一律水桶十四天,作為提供錯誤資訊之懲罰
第六條:禁止離題(這條會很鬆)
不關痲瘋病,不關此空間運用,不關社會如何看待麻瘋病的,不關如何處理樂生的
不關病理史的,不關痲瘋病友的,不關古蹟如何維護或定義的
應該會收文外加刪文吧,不過要討論幾個禮拜或幾個月或者幾十篇上百篇
才會啟動此條版規
這條不會讓版友檢舉
第七條:禁止髒話
髒話除了無意議發洩情緒以外只會弄壞討論風氣
水桶一律七天
第八條:其他不妥當的隨時補充或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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