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真相片】李明翰談搜救付費遭砲轟 《
先跟全體版友說明一下,最近這個新聞有點洗版的現象。
主要由於這件事牽涉登山活動諸多層面,值得省思討論,
且這幾天的新消息都頗為重要,不論是被援救者或援救者的各自想法,
都值得作為之後改善的參考資料。
不管是1.如何成立專業山搜 2.救援如何收費
3.如何擬定付費法源(讓誰收錢的問題)
4.搜救人員、登山者與熟悉山區的原住民怎麼合作...等等,
都還需要漫長的時間來釐清與建立。
所以這串新聞再加上之前的文章,
版工都會陸續收進精華區<山難>6. ◆ 哈崙橫斷救援Schmid紀錄,供版友參考,
請版友們理解。謝謝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01/1152329/
【真相片】李明翰談搜救付費遭砲轟 《蘋果》還原他的原意
(更新:新增二版影片)
李明翰爬山受困35天獲救,住院8天後恢復良好,28日首度受訪,跟媒體分享他在高山受
困如何自救及求生過程,不過他談及各縣市陸續訂定的登山自治條例罰則及搜救付費問題
時,事後經其他媒體報導稱李說「台灣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
職,就有資格收費。」卻引來花蓮縣消防局火大發出聲明,「若台灣搜救品質不足,怎可
能2次成功救援(他)!」網友更是留言砲轟他。
但還原2段李明翰訪談,他在談各縣市訂定的登山自治條例罰則時,說台灣還有很大的進
步空間,因為獨攀是很自然的事情,「就像是你會一個人開車上路,但今天若是有一個條
例限制你,以後開車都不能一人,都要2個人以上才能開車上路,那看你們有甚麼想法?
」對他們(登山愛好者)而言,一個人爬山是很自然的事情,就跟很多人一起爬山一樣自然
,沒甚麼不同,不應該去限制這個自由。這道理要讓一般民眾理解沒那麼容易,因為他們
離爬山的人還很遠,還要加油就對了。
另有媒體問他,這次搜救費用要花150萬元,全民買單,問他會不會支持搜救付費看法,
他說「會支持。」他說,若是搜救成功率只有百分之50,要付費的人會不太樂意,因為成
功率只有一半,但如果搜救成功率可以到達百分之90、95、99呢?成功率越高可以收越高
的價錢,搜救高的價錢就可以把搜救(設備)弄得更好,更專業的直升機、更專業的醫療跟
搜救人員,整個就會越來越好。
但現今的狀況是,政府不願意負責任把搜救品質弄得更好,但是又很在意每次搜救就要花
一點錢,因此就想一些方法要限制這些登山者,這些登山者有些人就會嚇到,政府就可以
把錢省起來,政府這樣就覺得很好。
不過以整體來看,搜救能力要追求進步,但台灣的搜救連鄰近的日、韓都比不上,還差很
多,還要努力,等到達到這些以後,搜救收費就會變成很自然的事情,現在一般民眾只會
覺得搜救就是浪費錢,浪費資源,但也沒辦法大家會這樣想。「要是我們的搜救很專業,
那付費是應該的,要付高額費用也是應該的,那登山保險自然就會長出來,不然現在的保
險只是一般旅遊平安險。」(突發中心李光濱/花蓮報導)
出版時間 18:54
更新時間 21:15
--
從大學時代開始與山岳結下不解之緣,常在星月下漫步山徑,在山巔上迎接朝陽。
喜歡和夥伴一起行動,熱愛在自然中自由生活的感覺。
戶外裝備指北針:https://www.facebook.com/touchpolest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36.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98920050.A.CD2.html
※ 編輯: icandoit (36.236.36.50), 07/01/2017 22:49:36
推
07/01 22:54, , 1F
07/01 22:54, 1F
推
07/01 22:55, , 2F
07/01 22:55, 2F
→
07/01 23:01, , 3F
07/01 23:01, 3F
推
07/01 23:15, , 4F
07/01 23:15, 4F
→
07/01 23:16, , 5F
07/01 23:16, 5F
→
07/01 23:16, , 6F
07/01 23:16, 6F
→
07/01 23:17, , 7F
07/01 23:17, 7F
→
07/01 23:17, , 8F
07/01 23:17, 8F
推
07/01 23:18, , 9F
07/01 23:18, 9F
→
07/01 23:19, , 10F
07/01 23:19, 10F
→
07/01 23:19, , 11F
07/01 23:19, 11F
推
07/01 23:20, , 12F
07/01 23:20, 12F
推
07/01 23:20, , 13F
07/01 23:20, 13F
推
07/01 23:31, , 14F
07/01 23:31, 14F
→
07/01 23:31, , 15F
07/01 23:31, 15F
→
07/01 23:36, , 16F
07/01 23:36, 16F
→
07/01 23:38, , 17F
07/01 23:38, 17F
→
07/01 23:38, , 18F
07/01 23:38, 18F
→
07/01 23:52, , 19F
07/01 23:52, 19F
→
07/01 23:53, , 20F
07/01 23:53, 20F
推
07/01 23:59, , 21F
07/01 23:59, 21F
→
07/02 00:00, , 22F
07/02 00:00, 22F
推
07/02 01:14, , 23F
07/02 01:14, 23F
→
07/02 01:14, , 24F
07/02 01:14, 24F
推
07/02 02:22, , 25F
07/02 02:22, 25F
→
07/02 02:23, , 26F
07/02 02:23, 26F
→
07/02 10:30, , 27F
07/02 10:30, 27F
→
07/04 19:21, , 28F
07/04 19:21, 28F
推
07/04 19:44, , 29F
07/04 19:44, 2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