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不在籍投票根本超級重要
共 17 篇文章

推噓6(7推 1噓 8→)留言16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urgrandpa (林鄒公)時間4月前 (2024/01/18 05:13), 4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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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這個事情是這樣啦,我講乎你知. 我們遇到問題要先定義問題本身,再下去分12345. 像這個投票的事情齁. 歐美等文明國家,投票率都不會很高,大概50%,會達到80%反而不對. 我們社會扣掉情感障礙、精神分裂,扣一扣大概真正能投票就是85%. 投票率80%不得了,幾乎傾巢而出. 慢慢地台灣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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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推 5噓 90→)留言102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diyaworld (9487)時間4月前 (2024/01/18 06: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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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假房東就是假租屋族,跟據戶籍法,房東可以隨時把家裡的幽靈人口踢出門,跟據戶籍法,只要你有居住事實(比如租約證明),根本不用房東同意就可以遷戶籍,房東硬是不同意還會被罰款哦. https://bit.ly/48ETVjG. 而且這申請的戶籍本跟房東還不是掛在一塊,也就是一間房子有2個戶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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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6→)留言23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lk1205 (欸囉匹)時間4月前 (2024/01/18 06:57), 4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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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這系列推文. 都覺得不在籍投票很方便. 大概是覺得跟打疫苗一樣. 可以上網隨便找離家近的診所就可以打了一樣. 實務上要先解決的問題是暴增的選舉公報費用. 一張選舉公報的成本為10元. 假定不在籍申請人數約總投票人數5%. 大概約95萬人. 需增加經費約950萬. 實際上應該會更高,因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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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8推 1噓 38→)留言47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ketter (挖西林老背)時間4月前 (2024/01/18 07:03), 4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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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事實很難嗎. 因為阿北輸了,假老二. 所以從做票->電子->不在籍. 今天阿北贏了,什麼事情都不會發生. 這個就是柯學. 我贏了就什麼都對,我輸了就是制度不對需要改. 該檢討的是你們這些選民,為什麼不去投阿北. 都是你們的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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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14→)留言17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4月前 (2024/01/18 07: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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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在於:. 是否有意願推動?成功推動後,執行方式為何,是要到駐外經貿辦事處或大使館,麻煩官員協助將選票送回來,還是有其他作法?. 目前的《選舉罷免法》中,只有列出「移轉投票」制度,其他部分則不甚健全。. 而且,這事我記得已經喊了很多年. 但沒有見到有任何進度,難道是中間出了什麼狀況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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