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資策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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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大概就是. 之前報導不具名主管說的. 學術引用不用授權. 這個說法應該是有問題. 常理來想. 我覺得把有其他作者的合著文章. 拿來自己用 確實應該是有問題. 但問題其實不會太大. 畢竟高虹安是第一作者. 我覺得對高虹安來說. 這個事情其實並沒有不好. 因為有出現協商兩個字. 代表事情是可以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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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就搞錯了! 大部分的研究 根本就不是獨立完成的. 所以才會有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責任作者. 分數要怎麼分配 團隊協商完就好 不關其他人的事. 第可以給提出想法的人 出力最多的 或是需要分數升等的. 總之團隊喬好就可以 除非其它人跳出來指責拱拱安沒有報備就出國 經費報銷有問題 那就告下去跟拱拱安
(還有8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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