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罷免門檻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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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在技術上,不動這25%門檻也是做得到的,. 但是要加上一個條件,. 就是還要"超過前次當選人的當選票數",. 加這個條件就可以了。. 舉例:罷免林昶佐案,就是要>25% && >81,853票,. 因為上次林昶佐拿81,853。. 還有,複數選區(像現在市議員選舉這種),. 必須取消罷免,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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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修改,增加"超過原本得票"的門檻. 25%改成30%也不是不行,但這個數字是沒有政治意義的,改成31%、32%並沒有什麼差別. 這個門檻就只是「防止有人濫用罷免」而已,. 但目前看起來顯然不起作用,否則國民黨也不會一年內就發起四次講不出理由的罷免. ----. 可是「超過原本的得票」就有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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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來講要怎麼改可以慢慢討論,短期來講有個規定一定要改。. 就是改成第二階段,連署人自行前往地方選委會,在公務員見證下連署。. 原因有二:. 1. 現在連署是罷免發起單位自行搜集連署 ->送到地方選委會->選委會公務員爆肝查核->選委會通知補正->發起單位繼續搜集->小公務員繼續爆肝查核->通知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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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討論過一個查核公投/罷免連署書的做法. 1.連署人到便利商店插健保卡(像領口罩一樣),印出連署書。費用由國家墊付。. 2.連署書上面有公投主文、簽名欄位跟一個條碼。沒有顯示生日、戶籍地等個資。. 3.簽名後送交發起團體,由發起團體整理,再一起送給選務單位。. 或是連署人直接寄給選務單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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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別鬧了好不好,行政院都要推行電子連署了,. 還要選民自行去地方選委會連署咧?. 當年說好的「還權於民」都是民進黨和其側翼的主張,. 現在都要開始雙重標準了……,開始各種小動作了。. 醒醒吧!民進黨們,別讓別人看不起了。. 罷免與公投電子連署沒下文 中選會:系統改善中. 2021-03-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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