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警察認定造謠無惡意算不算吃案呀?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7(7推 0噓 4→)留言11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jkl4566654 (雨林)時間3年前 (2020/11/16 08:17), 編輯資訊
1
1
0
內容預覽:
政院丁丁被警察認為沒有惡意不起訴. 可是有沒有惡意是法官裁定吧!. 之前告人那麼爽一次打八個. http://i.imgur.com/vBUIceD.jpg. 還不是要走完司法程序. 而且一審也宣判無罪. 警察不讓丁丁去跟法官澄清. 這樣算不算吃案呀?. 還是有黨證無罪?. -----. Sent
(還有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ikoo時間3年前 (2020/11/16 08:3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警察都認定了不是惡意. 澄清道歉的很快嘛. 還需要追殺嗎. 真的是在野黨惡質操作. 這樣惡鬥有什麼好處?. 國民黨執政的時候. 民進黨有這樣搞?. 有必要嗎. 而且你檢舉幹嘛. 直接去告他就好. 說你是牛肉麵店. 被他一說生意GG了. 所以不告他不行. 只敢躲在後面檢舉. 在野黨操作啦. -----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CNS (無)時間3年前 (2020/11/16 08:44), 編輯資訊
0
1
0
內容預覽:
我記得之前如果有車禍,是人去撞車,都是被移送檢調,警察當時的說法是....警察機關只能移送,不能判斷是有沒有罪,現在標準又變了嗎?. 這個國家被綠毒搞的雙標,都是KMT太廢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8.43 (臺灣). 文章網址: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eo (teeo)時間3年前 (2020/11/16 10:0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沒啦,. 別誤會鴿子北伯. 免得又有人被辭職了. 他們其實從始自終標準都很統一阿. 都是個案判斷. 沒有甚麼標準的啊!. 然後個案會依其顏色做最後的準則. 綠色 = 原諒的顏色. 他只是先幫社會大眾原諒而已. 綠色的核心 = 那是宗教家大愛的顏色. 他也只是幫心腸最好的宗教家事先原諒啦. 都已經被辭
(還有6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