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不在籍投票跟18歲公民權哪時候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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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像就有點討論意思了. 我認為18歲公民勢必會被先討論. 因為對DPP,NPP,TPP而言,年輕人都是選票的最大來源. 但是,麻煩的地方又來了....這個必須修憲. 憲法. 第 13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 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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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 跟 之前談的電子化投票,是兩回事,問題也不同。. 不在籍投票會增加投票、開票、計票的困難度跟複雜度,這次只. 有總統、立委的開票、唱票、計票,就被有心人士抹黑說在作票. ,當 該投開票所 有全台各地戶籍在投時,有辦法即時開票、計. 票嗎?恐怕要開很幾天,到時可能又被汙衊在作票。. 不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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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層面來看. 不在籍投票 只要修改選罷法....相對簡單......... 但 不在籍投票 不等於 不在國籍投票,要投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當然,這裡硬要解釋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也是國內,也不是不行,到時要. 投總統,只能在自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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