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陳同佳應該留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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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lusifa2007 (ㄚ喵)時間4年前 (2019/10/22 21: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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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認為陳同佳應該留在香港,他待在香港自由自在的每一天都在證明刑法管轄完全「屬地主義」在這現代社會是多麽荒謬的一件事情,現代社會國際移動普遍又輕易,堅守「屬地主義」的國家越來越少,多數都會採折衷方案,也就是原則「屬地主義」在重大犯罪的情況兼採「屬人主義」,香港政府以及議會只要修法兼採「屬人主義」
(還有45個字)

推噓2(2推 0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totenkopf001 (骷髏)時間4年前 (2019/10/22 21:53),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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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凸顯 送中法案的重要性. 港府:. 你看 沒有這法案 他境外犯罪 我們就動不了他. 所以你們這些香港愚民出國最好小心點. 只要到了沒有司法互助的國家 不小心被自己人 嘿嘿嘿. 所以要不要送中法案阿~~~. 有送中法案 我們起碼可以把他抓到北京送審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
(還有7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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