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走私or..超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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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裡的菸確實是私菸,各方面來說都沒錯。原因在於菸酒管理法第6條的定義. (不解釋),不過法律評價上以前跟現在有差,以前或者現在"都"算是私菸,不過處罰. 有差別。. 102年修法除罪化前,如果旅客隨身攜帶的菸酒超過限額,就要跑法院了,當然也是. 走私行為(要論處有期徒刑),但是案件太多又太小,財
(還有54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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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種東西換作平常人做,頂多就是沒收,再不然就罰錢,. 真正的問題點在於總統府濫用職權,公器私用,. 他是走私還是超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行政機關已經變成私人工具,. 菸皇真的越來越誇張,選舉快到了,各種不要臉的手段一直來,. 你他媽的酬庸黨國勳貴到公股機構就算了,現在還隻手遮天,. 我看菸皇直接
(還有1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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