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紅孩兒:凌虐不一定會造成傷害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貓克斯老鼠)時間5月前 (2025/07/18 15:50), 編輯推噓0(116)
留言8則, 5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沈伯洋今年3月20號發文(https://reurl.cc/0WxvxY)以下原文照登: 一堆人不懂法律很正常。但是記者把這個做成新聞?一點都不正常。 刑法271條:殺人罪 刑法277條:傷害罪、傷害致死罪 刑法286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致死罪 O虐童導致死亡,有殺人故意: 直接用271殺人罪,依兒少法再加重。 O虐童導致死亡,無殺人故意: 可能277,也可能286。 因為凌虐(286)和傷害(277)定義不同。 凌虐不一定是傷害,但凌虐要「持續性」,不好認定; 而且,286依照國民黨修法,不會用兒少法加重,但277會, 所以計算刑度會出問題。 因為這次修法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所以我在去年三讀感言的時候說: 我們應該把這件事情釐清,才不會用法條的時候跳來跳去。 然後就被造謠說凌虐不一定是傷害。 從前後文就可以知道,我是在說凌虐罪不一定會是傷害罪 (不然的話訂286幹麻,有277不就好了?) 故意把精緻的法律討論,拿來當造謠素材,中國時報還可以做新聞,卑劣之極。台灣有這樣 的國會,就是因為這些人專門攻擊專業的法律討論。 --------------------------------------------- 一張截圖洗到現在還在洗 願意看的人就看吧,反正該轉傳的早就傳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1.160.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2825023.A.2AB.html

07/18 15:51, 5月前 , 1F
原文照登踩到2-5-d
07/18 15:51, 1F

07/18 15:55, 5月前 , 2F
實質不分區第一你敢嘴?
07/18 15:55, 2F

07/18 15:55, 5月前 , 3F
釐清釐清,那就動起來 都一年半了
07/18 15:55, 3F

07/18 17:01, 5月前 , 4F
貪污不一定造成圖利
07/18 17:01, 4F

07/19 00:07, 5月前 , 5F
你有沒想過刑法是針對成年人設計的
07/19 00:07, 5F

07/19 00:07, 5月前 , 6F
所以傷害的定義,對兒童不能一體適用
07/19 00:07, 6F

07/19 00:07, 5月前 , 7F
也就可以解釋說,對小孩來說不存在沒構成傷
07/19 00:07, 7F

07/19 00:07, 5月前 , 8F
害的凌虐
07/19 00:07, 8F
文章代碼(AID): #1eUVo_Ah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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