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沒有今天晚上法案懶人包?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時間1月前 (2024/05/22 01:22), 1月前編輯推噓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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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rndown4wat (wat)》之銘言: : 網軍太多各說各話 : 到底身為個路人甲什麼狀況下會被找去聽證會? : 身為金城武這個秘密可不可以拒絕回答或出席嗎? : 大家有比較客觀的懶人包嗎?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就用最近的案例來寫篇小說好了,純舉例,與現實無關 某立委發現網路上攻擊她的ID IP來源居然是國發會 一怒之下找總召爸爸哭訴,爸爸承諾她一定會查清楚幫她主持公道 於是爸爸就指派其他立委,和她一起組成了一個 "綠營網軍抹黑調查小組" 而某立委明明是利害關係人,卻完全不用迴避,大喇喇接任這個調查小組的主席 於是在一連串公文往來施壓後,查出了IP來源居然是中部某圖書館 在調閱相關監視器後,發現這個ID的真實身分居然是個一個普通的社會人士 只不過是個愛蹭免費網路,愛泡PTT政黑版的嘴臭鄉民罷了 但這位立委可是號稱有仇必報的,吞不下這口氣 於是發函要求該人士於五日內北上立法院召開聽證會 不得請假或以任何理由推託,否則就罰鍰罰到死 在聽證會上,某立委開始大肆羞辱聽證對象 除了不允許證人聘請律師作陪,證人以證詞涉及個人隱私拒絕陳述 也被主席無情回絕 期間證人雖引用法條內容 "不得有強暴脅迫、不得強迫證人為不利己之供述" 辯駁,但因為法條中對聽證主持會方並無相應罰則 所以變成了一場單方面的羞辱 期間該證人的個資也被蓄意外洩到網路上,導致單方面的網路霸凌 調查小組中也沒人承認是自己洩密的 聽證會結束後,某立委領銜做成調查報告,確認此為個人行為,並非有組織網軍 一個月後,這位證人不堪身心壓力自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312132.A.C90.html ※ 編輯: takase (125.230.72.181 臺灣), 05/22/2024 01:24:49

05/22 01:25, 1月前 , 1F
舉例真爛……
05/22 01:25, 1F

05/22 01:26, 1月前 , 2F
我都懷疑是AI帳號在洗問題廢文,根本沒
05/22 01:26, 2F

05/22 01:26, 1月前 , 3F
有想要溝通與理解,用巨量廢文毀了政黑
05/22 01:26, 3F

05/22 01:37, 1月前 , 4F
還好法案通過以後,立法院沒有傳喚一
05/22 01:37, 4F

05/22 01:37, 1月前 , 5F
般人的權利
05/22 01:37, 5F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 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 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 命其出席為證言,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 你確定? ※ 編輯: takase (125.230.72.181 臺灣), 05/22/2024 01: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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