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太蠢了吧,去數發部噴漆就好,幹嘛開槍?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不曉得開槍的人在想甚麼。
: 真的對唐鳳或數發部不爽,
: 去噴漆就好啦。
您教唆公眾去行政機關潑漆:
ㄧ、潑漆構成刑法第354條。
二、以文字公然煽惑他人犯罪,刑法第153條。
建議您在黃國昌博士直播募款時,
除了捐加班費當香油錢外,
順便諮詢一下上述行為的適法性。
也建議黃國昌博士除了募款外,
偶爾為諸位小草做點網軍的在職訓練,
以免誤蹈法網。
: 之前警政署遭潑漆,法院認為漆是可以洗掉而判無罪。
: 那麼去噴個"詐騙集團"或"唐鳳大騙子"也不會多嚴重,頂多賠錢。
: 如果不想賠錢,可以改掛布條就好。很多方法可以表達抗議。
: 這種無須破壞的方式,大家也會支持。
: 開槍真的太暴力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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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34.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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