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jkids公布答案 大家可以回家啦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時間1月前 (2024/03/27 23:07), 1月前編輯推噓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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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o (lono)》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yFuHFm9.jpg
: 柯文哲是市長 : 他的職務當然讓他需要知道所有台北市政府的公文內容 : 所以柯文哲持有這些公文沒有違反規定 : 後面說的不能帶離開辦公室,無需使用時要銷毀的是機密文件 : 柯文哲拿出來的也不是機密公文 : 完全沒有違規 : 大家可以回家啦 根據修正文書處理手冊 七十六、一般保密事項規定如下: (一)各機關員工對於本機關文書,除經允許公開者外,應保守機密,不 得洩漏。 (二)文書之處理,不得隨意散置或出示他人。 (三)各級人員經辦案件,無論何時,不得以職務上之秘密作私人談話資 料。非經辦人員不得查詢業務範圍以外之公務事件。 (四)文書之核判、會簽、會稿時,不得假手本機關以外之人員,更不得 交與本案有關之當事人。 (五)文書放置時,應置於公文夾內,以防止被他人窺視。 (六)下班或臨時離開辦公室時,應將公文收藏於辦公桌抽屜或公文櫃內 並即加鎖。 (七)職務上不應知悉或不應持有之公文資料,不得探悉或持有。 裡面哪裡有說只有機密文件才不能帶離辦公室 不要拿機密文書來混淆視聽 只要是機關文書都要符合上述保密規定 還完全沒有違規勒 每一條都違規了好不好 --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a, Mr.Creedy, and ideas are bulletproo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21.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552049.A.EEA.html

03/27 23:13, 1月前 , 1F
百分百違規違法,標案的廠商報價單
03/27 23:13, 1F

03/27 23:13, 1月前 , 2F
是機密怎能攜出?還是完全不相關的
03/27 23:13, 2F

03/27 23:13, 1月前 , 3F
人晾出來,沒出過社會嗎?
03/27 23:13, 3F

03/27 23:16, 1月前 , 4F
樓上,還真有人沒出過社會
03/27 23:16, 4F

03/27 23:26, 1月前 , 5F
違反修正文書處理手冊犯什麼法?講一下
03/27 23:26, 5F
你不是說沒有違規 我就列出來哪裡違規給你看呀

03/27 23:28, 1月前 , 6F
超越藍綠超越法律好嗎?這些規定是規範柯
03/27 23:28, 6F

03/27 23:28, 1月前 , 7F
神以外的人用的
03/27 23:28, 7F
※ 編輯: ms883050 (223.136.121.247 臺灣), 03/27/2024 23:32:57

03/27 23:32, 1月前 , 8F
好慘,雲台灣人不知道違反手冊犯法 Q_Q
03/27 23:32, 8F

03/27 23:38, 1月前 , 9F
洗地仔就是胡亂扯 沒救了
03/27 23:38, 9F

03/27 23:38, 1月前 , 10F
我以為除非有規定或允許 否則組織內部文
03/27 23:38, 10F

03/27 23:38, 1月前 , 11F
件對外都是機密是常識...
03/27 23:38, 11F

03/28 01:05, 1月前 , 12F

03/28 01:07, 1月前 , 13F
哈嘍,低能柯粉~阿達阿達鴨,違反文書處理
03/28 01:07, 13F

03/28 01:07, 1月前 , 14F
手冊就是違法唷,不要再耍智障了
03/28 01:07, 14F

03/28 01:07, 1月前 , 15F
阿北阿漢等著上法院嘍
03/28 01:07,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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