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案偵訊音檔消失16分鐘 吳宗憲嘆陷羅生門:檢做錯還好意思嗆當事人?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府城臭雞雞)時間2月前 (2024/03/07 20:53), 2月前編輯推噓2(428)
留言14則, 8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吳宗憲說明,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0之1條,訊問被告時,應全程連續錄音,若不符不 : 得作為證據,檢查機關與司法機關也有錄音錄影保存辦法,裡面也規定的非常清楚,偵訊 : 一定要全程錄音,但今天卻發生當事人對音檔有意見,公訴檢察官竟當庭嗆聲,消失音檔 : 無關案件內容,不明白勘驗意義。 我他媽很久沒看刑事訴訟法了,但是還稍微有點記憶,既然要提刑事訴訟法,吳宗憲 是不是忘了還有第158之4條? 另外就所謂的高虹敢所稱消失的16分鐘,原因為何?且該消失的16分鐘是否與案情有 重大關連?待證事項又為何?有無不正取供或有礙其自由陳述之情形?就等法院勘驗 看看啊,笑死。 頂多就是辯方主張該次偵訊筆錄不具有證據能力而已,要想憑藉這消失的16分鐘就全 身而退?洗洗睡啦幹。 實務上有些被告抗辯偵訊、警詢過程有問題的,有時也會發生錄影錄音光碟檔毀損的 情形,根本無從勘驗,這些被告最好都是判決無罪啦X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50.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9816023.A.496.html ※ 編輯: brella (118.171.150.93 臺灣), 03/07/2024 2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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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粉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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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筆錄記載與錄影不符當然應該全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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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啊,檢方提出的筆錄就應該要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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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把法官當塑膠?還有,檢查官違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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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會不會影響法官心證?看來,你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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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也太簡單了,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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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潰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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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粉崩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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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啦 別崩潰 到時候無罪 就開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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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其他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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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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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 沒有影像 沒有錄音 你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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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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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0:15, 2月前 , 14F
檢察官依法辨事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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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wRZNIM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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