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提「總統二輪投票制」挨轟違憲翁曉玲再發千字長文:無必要修憲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唉)時間2月前 (2024/03/07 10:16), 2月前編輯推噓0(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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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不是阿 現行憲法就是得票最高的一組 你拿初定憲法出來幹嘛? 這部分早就修過了... 那真的要說,你是不是要說修憲應該由國民大會來修即可? 是不是都忘了最後一次修憲的時候 為了怕未來民進黨執政真的推動正憲 所以主導把憲法修成大家都動不了的情況? 你要修,就請先把憲法修正改回來再動好嗎 現行規定就是如此... 鳥到連總統和立委就職日都無法改了 你還要動當選條件... = = = KMT真的很好笑 動不動就憲法至上,護憲先鋒 但是一出手就是這也違憲疑慮,那也違憲可能 不要這麼好玩好不好... = = = 我相信委員自己知道 不過搞這個就是博眼球而已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tinyurl.com/yue8p2eb : 2.新聞來源︰ : 民視新聞網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新聞/提「總統二輪投票制」挨轟違憲 翁曉玲再發千字長文:無必要修憲 : 4.完整新聞內容︰ :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 國民黨新科立委翁曉玲上任後爭議不斷,不僅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時脫口稱「質 : 是上對下」,還擬提案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二輪制投票,引發熱議,也遭轟有違憲疑慮 : 翁曉玲今(7)日再發千字長文,試圖解釋總統二輪投票制修法;翁曉玲也再次強調,她 : 為應無必要修憲。 : 「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翁曉玲一早在臉書表示,我國總統選舉採相對 : 數一輪投票制已近30年,她認為這樣選出的總統只有少數的選民支持,缺乏穩固的民意基 : ,有代表性不足的問題,政府也難穩定運作;還會造成選票浪費跟白投的問題,甚至有「 : 保」發生。 : 儘管一再被轟有違憲疑慮,翁曉玲仍認為無必要修憲。她指出,回顧我國行憲之初,憲法 : 文第46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1947年當時制訂的「總統副總統選舉 : 免法」第3條和第4條規定,總統、副總統是以「得國民大會代表總額過半數之票數者為當 : 」。 : 翁曉玲說,可見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也就是當選人必須得到過 : 數投票權人的支持;1992年憲法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 : 人應聯名登記,…,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亦於1995 : 隨之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相對多數決之一輪投票制。 : 翁曉玲認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並未明訂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採幾輪投票,僅規 :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由此可知,將我國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條修正為「二 : 投票制」,不但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反而還更貼近行憲前期的原貌。 : 翁曉玲說,相信二輪選舉制將會促進國內政治穩定、強化執政者之民主正當性,維護小黨 : 政治參與,更保障每位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會讓民主政治發展之路,走得更好、更穩健 : 5.附註、心得、想法︰ : 「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 : 不知道如果當初是國民黨當選 : 時代還需不需要進步哩 : 維護小黨的政治參與 : 是暗指某個說不要預設我們2028年 : 翁曉玲說,可見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也就是當選人必須得到過 : 數投票權人的支持;1992年憲法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 : 人應聯名登記,…,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亦於1995 : 隨之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相對多數決之一輪投票制。 : 翁曉玲認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並未明訂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採幾輪投票,僅規 :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由此可知,將我國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條修正為「二 : 投票制」,不但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反而還更貼近行憲前期的原貌。 : 翁曉玲說,相信二輪選舉制將會促進國內政治穩定、強化執政者之民主正當性,維護小黨 : 政治參與,更保障每位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會讓民主政治發展之路,走得更好、更穩健 : 5.附註、心得、想法︰ : 「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 : 不知道如果當初是國民黨當選 : 時代還需不需要進步哩 : 維護小黨的政治參與 : 是暗指某個說不要預設我們2028年 : 翁曉玲說,可見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也就是當選人必須得到過 : 數投票權人的支持;1992年憲法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 : 人應聯名登記,…,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亦於1995 : 隨之修法,將總統選舉改為相對多數決之一輪投票制。 : 翁曉玲認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並未明訂總統副總統選舉應採幾輪投票,僅規 :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由此可知,將我國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3條修正為「二 : 投票制」,不但沒有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反而還更貼近行憲前期的原貌。 : 翁曉玲說,相信二輪選舉制將會促進國內政治穩定、強化執政者之民主正當性,維護小黨 : 政治參與,更保障每位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會讓民主政治發展之路,走得更好、更穩健 : 5.附註、心得、想法︰ : 「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 : 不知道如果當初是國民黨當選 : 時代還需不需要進步哩 : 維護小黨的政治參與 : 是暗指某個說不要預設我們2028年 : 一定是老三的政黨嗎 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97.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9777798.A.0FB.html

03/07 10:19, 2月前 , 1F
自走砲啊 叫巧芯來幫她背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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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39, 2月前 , 2F
法盲最喜歡藍白了,毫無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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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47, 2月前 , 3F
憲法又沒寫幾輪 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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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47, 2月前 , 4F
才寫一輪 吱蟑別想偷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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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聽KMT說過18歲投票權不用修憲XD 原來這就是KMT的護憲方式XD

03/07 10:53, 2月前 , 5F
我就問第一輪第一高票依憲法就當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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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53, 2月前 , 6F
那第二輪是來幹嘛的?樓上說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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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tiger (42.77.97.232 臺灣), 03/07/2024 11:04:40

03/07 11:07, 2月前 , 7F
憲法沒寫幾輪別想偷換概念 憲法只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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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7, 2月前 , 8F
說總統副總統 名額只取「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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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9, 2月前 , 9F
如果憲法規定名額有兩組 就會寫 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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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9, 2月前 , 10F
票的兩組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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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9, 2月前 , 11F
你沒回答我 第一輪的最高票已經當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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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9, 2月前 , 12F
為什麼還要第二輪 不要曲解憲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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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0, 2月前 , 13F
這部分增修條文寫的很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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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2, 2月前 , 14F
「第一輪的最高票已經當選」是總統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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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選罷法規定的 不是憲法規定的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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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2, 2月前 , 16F
想偷換概念 憲法只規定名額 沒規定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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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3, 2月前 , 17F
03/07 11:13, 17F

03/07 11:15, 2月前 , 18F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喔 自己去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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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5, 2月前 , 19F

03/07 11:15, 2月前 , 20F
拜託別在亂凹 很難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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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6, 2月前 , 21F
寫這麼清楚還看不懂 我也只能笑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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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7, 2月前 , 22F
增修條文還是沒有寫幾輪啊 又是想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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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7, 2月前 , 23F
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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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7, 2月前 , 24F
再凹就很難看了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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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9, 2月前 , 25F
兩輪投票一樣符合 增修條文啊!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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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9, 2月前 , 26F
你以為二輪是以票最少的人當選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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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19, 2月前 , 27F
違反增修條文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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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0, 2月前 , 28F
兩輪符合?那第一輪最高不給他當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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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0, 2月前 , 29F
不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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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1, 2月前 , 30F
重點:門檻是「票最多」 和 名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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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1, 2月前 , 31F
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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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1, 2月前 , 32F
二輪 一樣可以用這條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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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2, 2月前 , 33F
憲法既然沒寫幾輪那就是一輪阿,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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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2, 2月前 , 34F
一輪同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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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3, 2月前 , 35F
第一輪就已經會產生得票最高的一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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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7, 2月前 , 36F
那你KMT就繼續提修法阿...真的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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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9, 2月前 , 37F
所以說KMT老是憲法至上,護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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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9, 2月前 , 38F
但是都這種至上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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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9, 2月前 , 39F
真的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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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9, 2月前 , 40F
公投後就要啟動修憲 又不是公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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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29, 2月前 , 41F
就能當法條來用
03/07 11:29, 41F
你是不是在搞笑 憲法修正案公投複決是最後一次修憲的重大變革 被你說成公投後....XD 你說反了好不好... 公投複決案過了,憲法就是變這樣 = = = 你是不是被KMT洗到以為憲法複決是一般公投案XD...

03/07 11:30, 2月前 , 42F
不要把台灣的法治搞到跟中國一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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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0, 2月前 , 43F
KMT的說法凌駕一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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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2, 2月前 , 44F
憲法只寫説票多的當選,剩下要怎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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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2, 2月前 , 45F
選制就想辦法達成就好啊,看你是要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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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2, 2月前 , 46F
非投票式的幾輪都可以,最後的決選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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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2, 2月前 , 47F
數最高就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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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4, 2月前 , 48F
還低於憲法勒 那怎麼不把選罷法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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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4, 2月前 , 49F
寫進憲法 不就是因為這樣才好修啊 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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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4, 2月前 , 50F
然好修就拿來修啊 又不是盤古開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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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4, 2月前 , 51F
來第一次有人要修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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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tiger (42.77.97.232 臺灣), 03/07/2024 11:35:57

03/07 11:37, 2月前 , 52F
不論一輪還是二輪 只要結果符合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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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7, 2月前 , 53F
你是要怎麼說選舉結果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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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8, 2月前 , 54F
要修憲就來啊,就怕國民黨不敢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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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8, 2月前 , 55F
還有複決門檻麻煩修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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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8, 2月前 , 56F
修選罷法但不違憲當然是要怎麼修就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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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8, 2月前 , 57F
修,現在就是違憲才要你先修憲,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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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8, 2月前 , 58F
位階低於憲法,選罷法抵觸憲法時當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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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38, 2月前 , 59F
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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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41, 2月前 , 60F
說說哪裡違憲了 改成二輪 難道結果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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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41, 2月前 , 61F
選出二組而且是最少票的候選人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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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41, 2月前 , 62F
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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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就會選出票數最多的一組,依憲法就是總統當選人 除非你要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說總統選舉只能兩組以內參加,剩下的都是預賽

03/07 11:42, 2月前 , 63F
其實,KMT就繼續推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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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45, 2月前 , 64F
完美表現裝睡的叫不醒,KMT就繼續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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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45, 2月前 , 65F
看看有那些立委願意被認證自己是法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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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45, 2月前 , 66F
簽連署,到時搞不好連加蔥都跳出來講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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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45, 2月前 , 67F
03/07 11:45, 67F

03/07 13:20, 2月前 , 68F
只有選不贏的才會想東想西的找偏門?
03/07 13:20, 68F

03/07 14:13, 2月前 , 69F
不如選個十輪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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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tiger (42.77.97.232 臺灣), 03/07/2024 16:47:56
文章代碼(AID): #1bwIE63x (HatePolitics)
文章代碼(AID): #1bwIE63x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