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扯「騙人沒念過書」
※ 引述《lolahjy (我是貓,名字還沒有)》之銘言:
: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扯「騙人沒念過書」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1-17/905693
: 此外,黃國昌提出國會要有「聽證調查權」,柯建銘直呼不理解憲政體制,憲法中哪條
規
: 定國會有聽證權?反觀是國會有調查權,
哀,大麻柯,你是不是忘記釋憲第585號的內容了? 沒關係你忘了我貼給你看: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66&rn=16139
其中幾個最關鍵的話我幫你框起來
https://i.imgur.com/1MXteKO.jpg
這段內容來說,聽證權就是調查權阿,大麻柯指的調查權,應該只是「調閱權」吧,從公
督盟新聞看起來的確是這樣啊:
https://ccw.org.tw/news/2023110802
https://i.imgur.com/FIZ5unq.jpg
但面對問題是監察院的監委也有,國會要如何行
: 使調查權,需要完善配套。他坦言,目前國會調查權是停擺的狀態,立法院如何與監察
院
: 分享調查權,是憲政體制問題。
來來來,柯建銘你來,在那邊推大麻柯的也來,在那邊講修憲的也來,好好讀完這篇2012
年的文章,看看你噴了多少綠營人士沒讀書: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1206/1363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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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李俊俋6日說,台灣國會沒有完整的聽證調查權,宛如缺了牙的老虎,大法
官釋字第585號解釋,已確立國會應有聽證調查權,希望王院長站在憲政高度,協調朝野
黨團,共同促成國會改革。」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陳其邁及李俊俋召開記者會指出,憲法67條及大法官釋字第461號解
釋文皆揭明,立法院各種委員會為了解議案涉及事項,得要求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
員到會備詢,且應邀列席人員有說明之義務。
李俊俋說,這些概念其實在各個民主國家都非常清楚,大法官釋字585號也有提到這些概
念,台灣所謂的五權分立的制度是全世界僅見,國會調查權分到監察院去,結果監察院都
不知道在做什麼事情。」
李俊俋說,真正行使調查權或聽證權時,目前是沒有任何依據與規範,但大法官釋字585
號指出「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
權」,換句話說,立院的調查權,本來就是行使憲法所賦予立院權限裡應有的權力。』
大法官釋字585號並指出「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
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
之強制手段」,李俊俋說,希望王院長站在憲政高度,協調朝野黨團,共同促成國會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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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資料可以得出幾個結論
1. 立法院本來就有調查權(包含聽證),柯建銘在那邊歡
2. 柯建銘覺得陳其邁、李俊俋、鄭麗文都沒讀書
3. 批評監察院沒洨用的李俊俋,現在是第19屆監察院秘書長
有人說,監察院跟立法院職權衝突,完全不用擔心阿
反正綠委們不是一致認同監察院沒洨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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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4.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5496087.A.9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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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柯建銘還是綠委再鬼扯,你要不要決定一下
※ 編輯: tspes40801 (36.231.94.28 臺灣), 01/17/2024 2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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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其他篇碰到塔綠班在那邊凹憲法,轉貼給他看
※ 編輯: tspes40801 (36.231.94.28 臺灣), 01/17/2024 21: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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