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舊聞] 團購商品「堆家裡」要課稅! 稅務局:查
※ 引述《kiki2125 (噬謊者)》之銘言:
: 說,如果民眾把團購商品放置在房子內,若具有倉庫性質,那稅務局就會向屋主來收取3%
: 的營業用稅。
團購應該是已經確定有特定的買家了,才一次性大量購買
譬如先湊好一百個人然後去跟廠商一次性下單一百份來降低成本
這新聞講的行為則並非100%的團購,而是批發行為,團購只占一小部分
可能事先只有湊到三十個人,卻還是買了一百份進來慢慢賣
這樣當然是一種營業行為,被課稅完全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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