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北流是不是應該算郝的政績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時間9月前 (2023/08/11 13:05),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8人參與, 9月前最新討論串1/1
看看北市府早期的新聞稿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即將動工 郝龍斌:南港將成北市最有潛力的發展核心地區 https://tinyurl.com/mr2vda4w ===== 而在「五大中心」裏的「文創中心」,指的即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即將於6/19日舉行開工動土典禮。由郝市長第一屆任內積極爭取在臺北市設立,於2008年由行政院正式拍板定案,被列為「黃金十年」國家重大建設,同時亦為臺北市鼎力推動的「新十大建設」 ===== 如果要從動工開始說,因為這樣代表規劃/經費都已經到位,而且也都有發標出去了,因此才能開始建設 但如果從新聞稿來看,這個很早就已經有行政院定案 如果一個建設,都是別人規劃也是別人爭取,有一方只是建設,而且還是中央出了一部分的錢,這樣可以當作個人的建設跟政績嗎,還是應該要將政績歸給一開始決標的那位 有人能說明一下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70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64.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1730315.A.4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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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算郝的 建設算阿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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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3:06, 9月前 , 2F
阿伯誤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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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錯了 弊案歸郝蔣 建設歸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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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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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張昌中央扯後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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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的社宅數也偷灌水阿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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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3:20, 9月前 , 7F
2004年編列特別預算新台幣9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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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3:20, 9月前 , 8F
籌建南、北「流行音樂中心」各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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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3:43, 9月前 , 9F
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阿北而存在
08/11 13:4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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