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眾人物李正皓的判決書很清楚的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45 35 25 買對下大抱緊)時間11月前 (2023/05/28 23:17), 編輯推噓8(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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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我看完了,法律講求證據的「明確性」,被告提出的證據不夠一翻兩瞪眼 原告李正皓贏了這場判決。 我個人的想法是,與其用二分法誰打贏了這場官司來看李正皓 到不如去看看判決書,因為判決結果是包含了法官的心證 變成大家是透過法官心證去認識李正皓,屬二手資訊,如果能透過判決書的「對話呈現」 部份來判斷,就是你各位透過「對話呈現」去認識李正皓,這種方式我個人認為比透過 法官心證更為踏實,也許看過後有人會更支持李正皓,也許有人不支持李正皓 你心中的判決就取決於各位鍵盤法官的心證了 判決書中,Stacy Hsu小姐與李、郭二人的對話 大家細細品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度訴字第 79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7 月 04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訴字第796號 原   告 李正皓 訴訟代理人 王湘淳律師 被   告 郭xx 前略~~ 就指涉原告偷拍性愛影片之言論部分,考諸被告提出與徐○ 臉書私訊對話記錄:「方丈:你說的影片,是只有你被他拍 ?還是你跟他一起入鏡?」、「Stacy Hsu:只有我。他很 聰明不入境(即鏡之誤)。除非要他脫褲子比對」、「方丈 :應該就是『那種』影片吧?你在影片內的表現是?同意嗎 ?」、「Stacy Hsu:影片內女生似乎都不知道被拍」、「 方丈:喔?所以不只你?」、「Stacy Hsu:李宗瑞的新聞 你知道吧」、「方丈:恩,我知道。你掌握到的人數有幾人 ?」、「Stac y Hsu:7-8個吧」、「方丈:影片的地點在 ?」、「Stacy Hsu:他手機裡」、「方丈:我說場景是他 家嗎?」、「Stacy Hsu:是的。他左手手環也都有入境」 、「S tacy Hsu:他偷拍很多人。我可以確定」、「方丈: 但是只寫拍有點弱?喔喔!你跟他對話有提到偷拍嗎?不然 怎知道?」、「方丈:好了,第三版,把威脅、偷拍都拿掉 ,換成模糊說法,用問的。」等語,有被告與徐○臉書對話 記錄網頁列印畫面附卷可稽(見本院卷第78-88頁),可認 被告係藉由向徐○查證原告可能涉及偷拍性愛影片等情事, 惟原告是否果未經被拍攝之人同意而偷拍性愛影片、遭偷拍 之確切人數,甚至拍攝影片內容等節,僅由徐○個人片面向 被告宣稱,卻無法詳述前開各節,或提供查證方式、途徑, 甚至徐○亦自陳影片女生「似乎」不知道被拍,可徵徐○實 無從確認影片內容是否確未經被拍攝人同意,被告卻僅憑徐 ○臆測之詞,即逕發表原告涉嫌偷拍7至8人性愛影片之言論 ,難認就此已有盡查證義務,而謂被告無故意或過失之情。 雖徐○另提供其與原告Line對話內容供被告查證, 然揆以對 話內容:「原告:想想什麼狗屁法條有用的話,李宗瑞的影 片為何隨便找都一堆」、「徐○:但是李宗瑞現在在哪」、 「原告:所以你不要惹我。我們好好相處。就很棒。當面刪 除我不能備份?我們好好相處。當朋友。真心的朋友。你不 要弄我。有一天那些影片自然會消失。我這輩子沒害過人。 也沒威脅過人。你是第一個。」、「原告:她說一個女生的 好姐妹。跟他爆料。有可能是你嗎?」、「徐○:不是」、 「原告:我其他都很安全。確定?那他就是唬爛」、「徐○ :而且你怎麼知道其它很安全。靠現在怎麼辦」、「原告: 沒有。真的很安全,我自己的事自己知道」、「徐○:你真 的沒有把影片給別人看?」、「原告:恩」等語,有對話內 容翻拍照片存卷可佐(見本院卷第88-101頁),是故從原告 與徐○之對話內容中,亦無從知悉原告是否涉及偷拍性愛影 片,以及拍攝影片人數等情,益徵徐○雖有告知被告原告可 能涉及偷拍性愛影片,但影片內容及人數均無從得知真實性 ,被告從未進一步查證,足證被告發表系爭1.3.4.5.言論前 並未確認是否有7至8位遭原告偷拍性愛影片,或原告果真持 有相關影片,亦即被告發表系爭1.3.4.5.言論之前,難認有 盡查證義務。 後略 -- 溥天之下,莫非黨土;率土之濱,莫非黨奴;貧富不均,我不信謠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26.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5287038.A.2B3.html

05/28 23:19, 11月前 , 1F
呵呵
05/28 23:19, 1F

05/28 23:20, 11月前 , 2F
基本上就是跑步哥不斷反覆上傳的那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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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0, 11月前 , 3F
line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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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0, 11月前 , 4F
看對話真的有拿備份威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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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1, 11月前 , 5F
隨便,反正這個煩惱現在是綠營的,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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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1, 11月前 , 6F
法官說,你這樣的查證證據力不夠推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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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1, 11月前 , 7F
有7~8人被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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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2, 11月前 , 8F
一屍幾命啊,甲魚來共看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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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2, 11月前 , 9F
這個很難掰了,除非李正皓掰說對話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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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3, 11月前 , 10F
只要對話紀錄是真的 就拿那個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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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3, 11月前 , 11F
來就好了 他消毒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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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25, 11月前 , 12F
呼叫跑步哥
05/28 23:25, 12F

05/28 23:37, 11月前 , 13F
所以你不要惹我。你不要弄我。有一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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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37, 11月前 , 14F
些影片自然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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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37, 11月前 , 15F
這樣還不明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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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3:47, 11月前 , 16F
這種還有綠粉他馬賣力在護航,幹他馬真
05/28 23:47, 16F

05/28 23:47, 11月前 , 17F
的是掛上民進黨屎都會變香的
05/28 23:47, 17F

05/29 00:01, 11月前 , 18F
法院幹嘛用的? 在那邊各說各話不直接交給
05/29 00:01, 18F

05/29 00:02, 11月前 , 19F
法院認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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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0:02, 11月前 , 20F
小智那個就不用拿來對比了..台大之於學術
05/29 00:02, 20F

05/29 00:03, 11月前 , 21F
界就如同法院的存在,小智是被認證的抄襲仔
05/29 00:03, 21F

05/29 00:32, 11月前 , 22F
樓上,這篇就是法院認證存在的line對話
05/29 00:32, 22F
文章代碼(AID): #1aSt1-Ap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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