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螢幕摸胸」 民進黨賴品妤:可能觸法
※ 引述《EVEA (新試劑扶英戰士)》之銘言:
: 據新聞了解!!!!!!!!!!!!!
: 橫跨次元的性騷擾!台灣VTuber「蕾娜‧塔拉薩」日前在一場線下活動中,遇到一名男子
: 將手放到螢幕上蕾娜胸部的位置,並以手機拍下照片後在鏡頭前展示。
: VTuber頗有研究的民進黨立委「賴品妤」,
: 賴品妤認為該名男子無疑違反了性騷擾防治法,呼籲「保持應該有的禮貌」。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2/11/24/3934784-PH.jpg
: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接受《三立新聞網》專訪,認為該名男子很有可能構成觸犯「性騷
: 擾防治法的第二條」,展示或圖畫、影像的方式損害到了他人人格尊嚴,或使其心生畏懼
: 、感受敵意冒犯的情境。
: 「螢幕摸胸」 民進黨賴品妤:可能觸法大家怎麼看......
: 五樓......「螢幕打手槍」嘻嘻!!!!!!!!
法規名稱: 性騷擾防治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1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
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如果有人在公開場合摟抱別人妻子(這個沒有跨次元問題)
順從該行為 是否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2-1呢?
這個是屬於告訴乃論 還是非告訴乃論?
484檢察官可以主動介入偵辦的項目?
然後摟抱別人妻子 也不曉得是否有
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
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假設是非告訴乃論 那檢察官主動偵辦 被害人不配合484會很難蒐證
有無對價關係之類的?
賴品妤 對此假設性行為怎麼看呢?
因為我同事的老婆跟他腦公最近在鬧離婚
我很想對同事的老婆(人妻)加油打氣摟一下她的香肩
給他一個溫暖的擁抱 展現人性最美好光明的一面
又怕這樣的行為會被告性騷擾 才有此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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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9328135.A.5C4.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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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是賴講的情況 我要問的是2-1 不太一樣喔
所以沒有貼完下一條 避免網友混亂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所以 可以兩條分開討論 任何一個中了 都是可以的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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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uciffar (111.83.109.43 臺灣), 11/25/2022 07:10:46
※ 編輯: luciffar (111.83.109.43 臺灣), 11/25/2022 07:12:53
※ 編輯: luciffar (111.83.109.43 臺灣), 11/25/2022 07:14:18
※ 編輯: luciffar (111.83.109.43 臺灣), 11/25/2022 07: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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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