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比喻週刊爆料的是路邊撿來的紙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科洛依)時間1年前 (2022/11/14 14:07), 1年前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如題 : 這個比喻 : 應該是最爛的那種吧 : 怎麼會說是路邊撿來的呢 : 當人家助理都死人啊 : 還是說等下記者會 : 會直接提告週刊造假呢? : 應該會是真的內容吧 : 這個上法院後 是真是假很容易查的 有當事人和銀行調資料就知道了 或是直接印存簿 甚至拿正本 不要和我扯無罪推定 我就問 哪一個原告在告被告時,是無罪推定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1.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8406020.A.D2F.html

11/14 14:07, 1年前 , 1F
刑事起訴,怎麼無罪推定???
11/14 14:07, 1F
是阿 所以當事人主張 無罪推定很好笑

11/14 14:09, 1年前 , 2F
無罪推定是指,都假設無罪,
11/14 14:09, 2F

11/14 14:09, 1年前 , 3F
依照證據才能該有罪一開始
11/14 14:09, 3F

11/14 14:09, 1年前 , 4F
請解釋貪污證據
11/14 14:09, 4F
※ 編輯: Croy (101.12.51.176 臺灣), 11/14/2022 14:10:13

11/14 14:12, 1年前 , 5F
無罪推定是類似那種沒直接證據的嫌疑人吧
11/14 14:12, 5F

11/14 14:21, 1年前 , 6F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11/14 14:21, 6F

11/14 14:22, 1年前 , 7F
所以各位鍵盤法官要先拿出判決書吧
11/14 14:22, 7F
請問 原告是否應主張被告 無罪推定 ※ 編輯: Croy (101.12.51.176 臺灣), 11/14/2022 14:24:04
文章代碼(AID): #1ZSTi4ql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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