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甲鎮瀾宮「金媽祖」非純金 盧秀燕:尊重司法偵結結果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staff23 (筆名蘇溫永(志火偉大ㄟ))時間1年前 (2022/09/26 18:06)推噓6(7推 1噓 11→)留言19則, 11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這個只能說不尊重專業.......
鍍金
指在物體表面(通常是銅和銀)通過化學鍍或電鍍的方法附著
一層金。通常厚度用μm(微米)計算。
鏨(ㄗㄢˋ)金
鏨,小鑿也。指透過敲打,把黃金表面做出圖樣。一般傳統金
飾多為此方式製作而出。
鎏(ㄌ一ㄡˊ)金
指透過將黃金溶於水銀之中(約為1:6),形成金泥(金汞齊)
,塗於銅或銀物體表面後加溫,使水銀蒸發,黃金就附著在表
面上,汞蒸氣有毒。
貼金
指在物體上塗上一層膠後,將已打成箔狀的黃金,貼於物體上,在用
毛刷使其更貼合於物體表面上,及多於金箔去除。
金漆
指將黃金磨成粉狀,製成漆料或塗料,坊間很多金漆不一定是用黃金
製成,只是單純有黃金色的漆料或塗料。
黃金的純度
黃金的純度,又叫做成色,一般我們所謂的9999純金指的是
99.99%是黃金,辨識黃金純度單位就是K金 (Karat Gold),
每K數含金量為4.166%,24K金含金量約為99.984%,18K金含
金量約為74.998%。
9999純金非常的軟,要做成飾金,通常都會加入一定比例的
銅和銀,依比例不同黃金的顏色也會產生些微的變化,偏黃
偏紅等等,無良的商人偷成色,也是用這種手法。
談到主題
大甲鎮瀾宮的金牌數量繁多,無法保證每一面金牌信徒取得時
就是9999純金,有可能就有成色不足的問題,當年在鎔鑄金牌
成金條時,如果沒有再做提純的動作,把黃金打成糞土後再重
熔,出來的金條基本上也不會是9999。
如果是拿這些金條去鑄造金媽祖,基本上媽祖也不會是純金的
假使有再提純後,熔鑄成金條,基本上就是9999,根據新聞圖
片來看,當時的鑄造手法,應該是用失蠟法,鑄成金媽祖各部
件後再逐一組裝,細部再用鏨金手法雕飾金媽祖,鑄成部件時
一般會有火耗5%,看廟方當時是怎麼處理。
9999純金很軟,你看金媽祖頭上那頂金帽,基本上如果大晃動
帽子就可能會變形......坊間有為神祇做金帽的,記得要上神
轎就別戴,能上神轎的18K很勉強,純當經驗分享。
至於胎體內的銅芯......如果有看過當時照片,有點知識,基
本上就知道276公斤黃金,造不出四尺二的神像,世界上也不
存在100%的純金,用這種方式鑄像基本上是工藝手法,不強調
純金的話,多混一些銀銅進去,要多實心有多實心。
撇除工藝問題,黃金能上下其手的地方很多沒錯,不過提出這
件事情的人,很明顯對於一些事項顯有不足,另一方面,科技
進步,大甲鎮瀾宮在處理信徒捐獻這些貴金屬時,有機會也可
以透過拍照、錄音、錄影、公證、經過檢驗的度量衡儀器、多
人見證等方式,好好處理這些貴金屬,也可以免去一些紛擾。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69756
: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 3.完整新聞標題
: 大甲鎮瀾宮「金媽祖」非純金 盧秀燕:尊重司法偵結結果
: 4.完整新聞內容︰
: 大甲鎮瀾宮「金媽祖」非純金 盧秀燕:尊重司法偵結結果
: 2022/09/26 10:52
: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對於台中地檢署證實大甲鎮瀾宮「金媽祖」非純金打造,內部
: 為銅體,中市議員陳淑華今天在市議會痛批民政局沒有監督,市長盧秀燕要不要查?盧秀
: 燕強調,司法偵辦比行政偵辦還大,基本司法已偵結,尊重司法偵結的結果。
: 大甲鎮瀾宮多年前將信眾還願答謝的金牌大大小小逾上百萬面,鎔鑄雕刻成一尊高4.2尺
: ,逾270公斤重的「金媽祖」,有民眾於去年底向台中地署檢舉「金媽祖」非純金,最近
: 地檢署偵查終結,因已逾10年追訴期而不起訴,但也證實「金媽祖」非純金打造,內部為
: 銅體。
: 而大甲媽祖非純金打造爭議今天延燒到台中市議會,市議員陳淑華質疑,民政局是主管宮
: 廟,地檢署都已偵查認證大甲鎮瀾宮不是純金,台中市政府要不要查,市長盧秀燕要不要
: 查?
: 市長盧秀燕強調,司法偵辦比行政偵辦還大,基本司法已偵結,尊重司法偵結的結果。
: 5.附註、心得、想法︰
: 現在選舉又選到連媽祖都可以拿來炒作嗎?
: 這個金媽祖4.2尺高,以黃金的密度來說,
: 如果是純金的可能不只270公斤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53.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4186803.A.FBE.html
推
09/26 18:10,
1年前
, 1F
09/26 18:10, 1F
→
09/26 18:10,
1年前
, 2F
09/26 18:10, 2F
推
09/26 18:10,
1年前
, 3F
09/26 18:10, 3F
→
09/26 18:10,
1年前
, 4F
09/26 18:10, 4F
→
09/26 18:10,
1年前
, 5F
09/26 18:10, 5F
推
09/26 18:14,
1年前
, 6F
09/26 18:14, 6F
→
09/26 18:16,
1年前
, 7F
09/26 18:16, 7F
→
09/26 18:16,
1年前
, 8F
09/26 18:16, 8F
→
09/26 18:17,
1年前
, 9F
09/26 18:17, 9F
→
09/26 18:17,
1年前
, 10F
09/26 18:17, 10F
推
09/26 18:18,
1年前
, 11F
09/26 18:18, 11F
推
09/26 18:34,
1年前
, 12F
09/26 18:34, 12F
→
09/26 18:34,
1年前
, 13F
09/26 18:34, 13F
→
09/26 18:35,
1年前
, 14F
09/26 18:35, 14F
推
09/26 18:36,
1年前
, 15F
09/26 18:36, 15F
推
09/26 21:59,
1年前
, 16F
09/26 21:59, 16F
→
09/26 22:00,
1年前
, 17F
09/26 22:00, 17F
→
09/26 22:00,
1年前
, 18F
09/26 22:00, 18F
噓
09/26 23:18,
1年前
, 19F
09/26 23:18,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